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霍林郭勒工商业联合会党委关于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传时间:2022-08-11 09:04     访问人数:56    

霍工商联字【202234      签发人:刘伟华

 

中共霍林郭勒工商业联合会党委关于届市委第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八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109日至1210日,八届市委第巡察组对工商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工商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

1)未按照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系统研究梳理,逐条细化具体落实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和任务分解;二是将该讲话精神传达到基层党支部,进行进一步学习。

2)落实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制度、对话交流制度不到位。未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民营企业问题交办机制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协调机制,导致与会员企业沟通联系不紧密,指导企业家协会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经常性沟通交流联系机制、民营企业问题交办机制;二是年内已开展2次民营企业座谈会,走访企业148家

2、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3)霍林郭勒民营经济发展基金业务扶持企业发展作用发挥不到位。“三户联保”贷款对象推荐标准不明确,运行管理不科学,未按照《通辽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013年行动计划》要求“细化担保条件,明确鼓励、支持行业、产业目录”。在已发放的29个“三户联保”户中,累计发放贷款金额3520.86万元,自2018年10月起均为续贷,无新贷业务,贷款受益面有限。

整改情况:与银行沟通后了解,本年度以后“三户联保”贷款已无新增。

4)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不到位。与会员企业联系不广泛、不紧密,对17家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供电成本高、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虽然能够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但未能及时跟踪问效,问题解决情况也未及时向企业反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定期调研制度;二是针对17家民营企业供电成本后续情况进行追踪,并针对问题情况进行说明。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5)2018年未及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未结合本单位本领域排查意识形态风险。2020年未对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下半年未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严,未按照《霍林郭勒市十四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更新单位微信公众号,最后更新日期为2020年3月7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对下属党组织进行意识形态督查,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二是已及时更新维护政务性微信公众号,本年度更新微信信息18条。

4、《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落实不力。

(6)制度保障不到位。未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我市相关商会章程。

整改情况:已制定霍林郭勒市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7)无依据停收会费。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收缴会费时存在畏难情绪,未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要求收缴会费,自2015年开始停收会费,导致工商联活动经费不足,无法保障企业开展外出培训、考察等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制定本市商会章程;二是在政府协调下已经开设会费收缴专户,目前正在的等待财政部门审核后下发电子凭证即可进行会费收缴。

5、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8)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在研究职工体检、购买电脑等“三重一大”事项时,“一把手”未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委议事规则和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9)会议记录不规范。在研究绿元商行、永兴钢构、广泰驾校等三户联保贷款发放、续贷等“三重一大”事项时,会议记录无参会人员签字。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要求办公室按照要求记录“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并及时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10)调研指导走过场。通过对源源党委和星火党委调研了解,工商联下沉企业调研指导较少,对企业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不到位,距企业期望有差距。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已制作工商联走访调研记录表,已走访企业148家。

(11)会议记录造假。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2019年会议记录日期前后颠倒,未结合实际开展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我单位于7月13日召开职工大会,党建办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党建办立行立改,确保按时记录、按实记录。

 (12)开展工作流于形式。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工作中,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自查报告相同,2019年和2020年总结相同。

整改情况:我单位于7月13日召开职工大会,对党建办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党建办立行立改,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实事求是记录。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

(13)节约意识不强。未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8年至今,报销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油标号不符的油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责令办公室对此情况进行说明三是7月13日召开职工大会,对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办公室主任在会上就此事进行了检讨。

 (14)私车公用,报销非公务用车出差过路费。

整改情况:收缴钱款,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7月13日召开职工大会,对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办公室主任在会上就此事进行了检讨。以后严禁出现此类问题。

 (15)多报补助。在带车出差以及培训承办单位提供食宿的情况下,多报餐费补助及交通补助。

整改情况:收缴钱款,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7月13日召开职工大会,对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办公室主任在会上就此事进行了检讨,以后严禁出现此类问题。

16)无文件报销差旅费。2018年8月,在无正式文件情况下,报销培训费6000元。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7月13日召开职工大会,当事人在会上就此事进行了检讨,以后严禁出现此类问题。

3、对财务报销把关不严格,资金管理不规范。

(17)对财务报销把关不严格,资金管理不规范。2020年12月抗击疫情表彰主题晚会支出无原始费用明细单据:以行程单代替车票报销差旅费,存在白条列支问题;报销购置数量与发放数量不符的困难户慰问品;2018年1月至5月,车辆维修保养物品费用报销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情况:7月13日召开职工大会,对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办公室主任在会上就此事进行了检讨,立行立改,以后严禁出现此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党组织建设不完善。

(1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19年未按时对发展党员进行考察鉴定,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个别党员未提交思想汇报。2021年接受预备党员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经指导党员完善党员档案,及时接收预备党员。

 (19)党员疏于管理。机关党支部共有4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仅有1人,且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19年至2021年工商联党委共新发展党员41名,未录入自治区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不利于党组织掌握党员情况:二级党委存在党员与党组织关系不在一地的“流动党员”,工商联党委未及时督促其调转党组织关系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党员进社区,第一季度已完成;二是已完成2019年至今41名新发展党员录入;三是对所属党员进行重新排查,督促流动党员及时调转组织关系

2、对下级党组织监督指导不力。

(20)引领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党建作用不够有力,督促下级党组织开展换届不及时。有5个党组织未按时换届。对下级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督导不到位,成立党史学习教育督导小组但未进行督导,导致下级党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多为筹建党员活动室、踏青等,活动开展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及各支部按时开展换届;二是建立换届提醒制度,对需要换届的党支部进行提醒;三是强化对所属党组织的监督检查。

 (21)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2020年党委使用党费订购党建刊物未经党员大会讨论:个别党支部党费使用未经支委会讨论:未给机关党支部党员开具党费收据,党费存根未经本人签字,下级党组织无党费预算台账、收缴台账、存根:个别党支部费收缴比例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金磊建设集团支部党费收缴比例低已补缴;二是立行立改,严格党委及下级党组织的缴费标准、开支流程和财务管理。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2)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部分测评表未评定等级、未加盖公章,未填写党组织评定意见。

整改情况:强化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未填写完成测评

表进行整改,确保不在出现此项问题。

 (23)下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个别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评定等级且会议记录造假,个别二级党委未开展“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对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评定登记且会议记录造假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督促下级党组织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

 (24)党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意识形态责任制、换届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年度考核评价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工作均未公开。

整改情况:已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党费收缴、民主生活会开展等情况进行公开。

 (25)了解党员思想动态不到位。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领域连续三年未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二是落实领导班子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6)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未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第一、二季度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进行安排部署

 (27)贯彻落实党建特色品牌化工作不到位。根据“支部一特色一品牌”工作要求,需做到有计划、有举措、有时限,工商联党委党建重点项目“六小工作法”立项后未开展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根据所属党组织特色重新组织填报党建特色品牌,并督促指导推进。

(28)警示教育不到位。在以案促改专项行动中,党委未将下级党组织违纪违法人员夏壮、孙景双开除党籍处分情况作为身边人身边事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已组织学习夏壮、孙景双开除党籍处分的案例,并进行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

5、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9)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和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未进行有效整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违规报销差旅费、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然存在,特别是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2021年11月之前考勤签到表人员与职工花名册人员人数不同,未履行请销假手续;2021年11月5日巡察组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仅有3名工作人员签到,请假人员未履行请销假手续。《霍林郭勒市工商联合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担当、不作为的自查报告》中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未及时向市委、政府反映企业发展诉求”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考勤及休假管理,建立定期公示制度,按季度对单位职工请销假及考情情况进行公示;二是积极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企业发展诉求,已制定《企业经营现状及需求调研表》。

6、“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0)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不到位。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思考不深,谋划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上半年组织学习24次,强化学习;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总结及部署会议,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管理。

(3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未层层压实、监督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党组织核心作用弱化,具体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未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强化履职尽责,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巡察反馈出来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做到按时整改、切实整改。

 (32)抓班子带队伍宽松软。内控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可用人员有限,能力素质不高,请销假流于形式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阻碍各项工作开展与落实。

整改情况:开好民主生活会,提振班子成员的精气神和工作魄力,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对请销假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培养干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5-7927252;邮政信箱霍林郭勒市河东政府大楼619室;电子邮箱hlhgsl@7927252

 

 

 

中共霍林郭勒工商业联合会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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