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会市面汉蒙文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推动社会市面汉蒙两种文字并用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文明的用文气氛和环境。近期市民委会同综合执法、文化执法走访60余家广告牌匾制作个体商,对他们给予指导,宣传解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并介绍了汉蒙双语牌匾翻译审核流程,以及制作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这次指导工作针对广告牌匾制作个体商,从源头上减少市面牌匾汉蒙文并用不准确、不规范、不标准以及翻译错误的问题,有效促进社会面汉蒙两文并用的信息化发展。
通过这次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今后社会面汉蒙两种文字并用牌匾制作的合格率,使社会面汉蒙两种文字并用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促进民族团结守望相助、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