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莫斯台街道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新一届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切实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霍林郭勒市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规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优好班子、配强好队伍、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切实增强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更好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严格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人员进入社区党组织班子,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化班子结构、提高成员素质、提升整体功能。
(二)优化社区党组织班子结构。通过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班子年龄、文化结构逐步优化,形成以35岁左右为主体,30岁左右占一定比例的梯次配备结构,70%以上的社区党员干部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年轻、学历高的成员明显增加。
(三)提升社区党组织班子功能。通过换届选举,着力解决影响街道社区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使班子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力,软弱涣散、形不成合力,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相对后进社区党组织班子得到有效整顿转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党支部班子成员设定为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30%以上,“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要高于“一肩挑”比例。
(二)严格资格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依法明确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要优先推选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发展本领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3)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4)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自身形象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推选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1)曾被判处过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得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得提名的。
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且党员群众认可度高的,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继续提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一般不得超过50周岁,新提名的,一般为45周岁以下。选举前,将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资格条件和不得提名为候选人的情形,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三)拓宽选人渠道。鼓励优秀现任社区干部、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党员中心户、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和党政机关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积极参选。社区党组织书记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从街道机关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以采取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跨社区兼职等方式,切实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带头人。要有序引导大学生村官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除党组织正职外,当选的可不占班子职数。
四、时间步骤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2018年5月3日启动,5月底前完成。
(一)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5月5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街道党工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考察组,为每个社区选派工作指导组,蹲点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5月3日前)。
2、开展排查整顿。街道党工委对各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组织班子情况和党员思想状态,做好分析研判,特别是摸准吃透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选举难度较大的重点难点社区情况,对社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要提前派驻工作组,采取专项整治、结对帮扶等措施集中整顿,认真排查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对班子工作不力、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街道选派社区书记组织换届选举工作(5月5日前)。
3、开展财务审计。对社区集体资产资金使用情况和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为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让社区干部“清白”离任,让党员群众“明白”选举。凡是没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律不得进行换届选举。街道组织开展社区干部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5月5日前)。
4、严密制定方案。街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操作办法,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相互衔接、有序推进。社区党组织向街道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有关问题的沟通意见》,制定党组织《选举方案》,经社区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街道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各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5月5日前)。
5、进行动员部署。街道、社区分级召开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党办、民政办重点做好对换届工作指导组成员和社区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切实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工作流程,做到依法依规指导换届(5月5日前)。
(二)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5月31日前)
1、制定办法。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主持。实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办法。街道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研究确定社区党组织书记产生方式,制定选举办法。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党工委批复后,社区党组织发布《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并在社区范围内进行公布(5月8日前)。
2、党员登记。街道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党员动员登记的具体办法,社区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确认,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情形。对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党员,要通过集中办理、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登记;对组织关系在本社区、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但表示参加选举的,要通过公告、电话和信函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对因故不能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要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由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经党员大会同意,报街道党工委确认。因故无法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并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社区党组织向街道报送《关于确定党员大会应到人数的请示》,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街道党工委批复后,经党员大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并签订《党员登记确认书》(5月11日前)。
3、组织报名。推荐报名方式包括党员个人自荐、党组织推荐和党员群众联荐。社区党组织要引导党员群众严格对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报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报街道党工委批准(5月15日前)。
4、民主推荐。在指导组的指导下,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一是党内推荐。社区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上通过推荐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到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额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确定党内推荐人选。二是群众推荐。召开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议,如召开居民大会,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过半数参加,会议有效;如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本社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参加,会议有效。会上通过推荐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党内推荐人选进行差额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人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并签订《竞选人资格确认书》(5月18日前)。
5、组织考察。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在考察工作中,要广泛听取社区党员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各方面情况。对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由街道征求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农牧林业、信访等部门意见,严把人选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口碑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党组织班子(5月22日前)。
6、确定人选。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街道党工委考察情况和征求意见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社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后,社区党组织向街道报送《关于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作出批复,确定为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人选。选举之前,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与社区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进行谈话。社区党组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审查未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劝其退出竞选(5月27日前)。
7、参选承诺。通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认真执行正式候选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等制度,引导正式候选人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参选。各项承诺内容需经指导组审核并书面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正式候选人和当选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视情况给予口头提醒、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直至组织处理(5月28日前)。
8、正式选举。在指导组的指导下,由上届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一是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二是听取和审议上届社区党组织工作报告;三是讨论并通过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四是候选人以得票数为序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和任职承诺;五是全体党员进行酝酿讨论;六是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按“一人、一桌、一凳、一票、一笔”的“五个一”要求秘密写票;七是统计选票,要做到“六个当场”,即当场密封选票、当场销毁多余选票、当场开箱验票、当场公开唱票、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正式选举投票结束开箱计票前,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竞选人对选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确认,并签订《选举程序确认书》(5月30日前)。
计票结束后,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对选举结果进行确认,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计票、监票人共同签订《选举结果确认书》。根据选票的统计结果,获得选票数前3名且票数过半数的当选党支部班子成员如获得选票前3名中存在票数未过半的则另行召开党员大会,对票数未过半的正式候选人进行补选,得票多且票数过半的当选党组织班子成员。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产生方式: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采取无记名等额选举的方式,从班子成员中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
选举结束后,由上一届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街道党工委根据选举结果,批复任命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并将选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5月31日前)。
9、实行全程监督确认制度。对党员登记、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参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全过程监督,实行全程签字纪实、拍照,提倡全程录像。健全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
(三)有序做好换届后续工作
1、做好工作交接。社区党员大会闭幕后7日之内,指导组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的交接工作。当选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名单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明确任期目标。街道党工委要组织新当选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签订责任书,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加强年度考核和任期管理,把落实竞职承诺、完成工作目标情况与社区干部政治待遇和补贴报酬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工作积极性。
3、开展岗前培训。街道党工委要及时组织好新当选社区党组织班子的培训工作,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指导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结合脱贫攻坚、推进区域化党建等重点任务,及时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推进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4、全面检查验收。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街道和社区要自下而上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换届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同时将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整理成册,按规定存档。
五、组织保障
(一)压实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负组织把关责任,社区党组织负具体实施责任,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健全换届选举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请示、报送、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强化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及操纵选举等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解决;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或指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督查评估机制,把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三)严明换届纪律。要严肃社区党组织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街道党工委要组织党员、换届工作人员、候选人和有意向参选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警示,严明纪律。社区党组织要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大会,教育党员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工作全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家族、宗族、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行为。坚持分级负责、有案必查、违纪必惩,对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对已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对情节严重的,作出组织处理;对涉嫌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