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七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自来水公司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8日,巡察组向自来水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自来水公司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公司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构建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协调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跟踪督办等工作。自来水公司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1次、推进会议3次、专题会议2次,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紧紧围绕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关于落实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问题的整改责任分解到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重新整改。 二、聚集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5个问题项目,共制定整改措施90条,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34个具体问题,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7项(其中修订完善12项,新制定7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问题。 (1)经谈话了解,大多数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有关知识不了解、不熟悉,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有关知识的学习,以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闭卷考试的形式加强学习效果,真正实现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的紧密融合、与党建工作衔接渗透,截至2020年10月组织集体学习6次,专题研讨2次,闭卷考试2次。 (2)2017年2月17日自来水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为“研究讨论自来水公司2017年党建工作”,以工作会议替代学习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杜绝以工作会议替代学习会议现象;二是党总支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中认领并剖析此问题。 (3)2019年未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论述列在党组织学习内容,对全面依法治国有关论述未学习,未传达。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论述列入2020年度集体学习计划,组织职工进行集体学习,截至2020年10月已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论述》4次;二是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构建常态化长效机制,今后关于上级重要文件、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公司将做到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落实。 2、对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问题。 (4)意识形态宣讲脱离实际。2019年10月21日,供水二公司扫黑除恶宣讲稿中出现“在各重点街道、重点小区、重点位置悬挂、张贴、书写宣传条幅标语”“做好访谈报道,制作访谈节目,做好微电影”等语句,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并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二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有安排部署、有督导检查、有责任落实。 (5)党总支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2019年自来水公司党总支对各支部进行9次意识形态工作督导,党总支书记及个别党支部书记有的未参加。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进行自我检讨;二是增强党组织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组织召开以“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三是全员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承诺书》,构建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其它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单位负责人“谁管理、谁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6)主流意识形态观念淡薄。自来水公司会议室“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墙壁文化专栏中,党员的义务第一条缺少“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缺少第八条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更换会议室“‘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墙壁文化专栏中,党员的义务”展板;二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流意识,截至2020年10月集体学习意识形态15次。三是坚持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两手抓,围绕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对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抵制错误言论,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供水工作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3、公司水费收缴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 (7)对收费人员监管不到位,2018年1一12月,供水二公司共计80064.9元水费未及时缴存,自来水公司2019年已经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并调离岗位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公司财务部各项规定,已制定《现金管理规定》、《收费人员考核细则》,对收费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管理;二是倡导用水用户多使用微信、支付宝和第三方银行卡进行缴费,减少现金的使用、降低差错率。 (8)自来水公司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及供热公司均未安装水费计量器具,未收取水费。 整改情况:一是为自来水公司和供热公司办公大楼各安装机械DN40水表一块;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内耗,防止水费流失。 4、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9)对本单位、本行业风险防控不够重视。众兴排水运行维修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众兴排水运行维修公司“9.13”中毒窒息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安全责任落实横到边,纵到底,构筑起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自来水公司及众兴排水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应预案进行评审;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截至目前为止,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及专题安全讲座9次,有限空间应急演练1次,消防应急演练2次,有75人参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四是不断加大安全投入的力度,自来水公司2020年预计安全生产投入45万元;排水公司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安全投入”资金,2020年已投入50143.8元,其中包括购买应急救援器材,如移动式供气源车载式、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五是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截止目前为止,自来水公司安全隐患排查24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8张,按照“边查边改”和“即查即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隐患消除;排水公司聘请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已整改到位28项隐患;六是排水公司对泵站风险源进行评估、登记,设置警示标志,将责任落实到人。 (10)对本单位、本行业风险防控不够重视。供水一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程序倒置,检查日期为2019年5月17日,整改日期为2019年5月22日,而复查结果及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确保供水生产各个环节不出纰漏;二是压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防范到位;三是依据《自来水公司制度汇编》,安全管理办法部分第二十五条,对该次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复查人员予以罚款;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月”各项主题活动,通过举办“安康杯”知识竞赛、组织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活动,提高员工思想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未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2019年未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未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0年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列入集体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把手”责任制、信访维稳制度、平安企业创建三个方面均没有制定相关的正式文件,信访制度文件制定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出台《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平安企业创建方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建章立制。 5、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13)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2013年以来,自来水公司长期收不抵支,累计亏损599.86万元,众兴排水运行维修公司累计亏损117.31万元。自来水公司未及时对亏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其经营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自来水公司属于公益性非盈利企业。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上半年经济活动分析会上,就目前经营现状进行详细的数据分析,并对下半年的节支降耗提出合理建议。今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节约各项成本开支,逐步减少亏损额度。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强老旧管网维修改造力度,提高回收率,杜绝跑冒滴漏造成的损失; ②认真分析研究收费管理中的漏洞,进一步扩大收费市场,增加水费收入; ③进一步监控成本的支出,逐步实现减亏; ④适当的调整水价,增加公司水费的收入。 众兴排水公司措施如下: ①加大收缴力度,2020年对全市进行全面普查,对欠缴、拒缴排污费的个人或企业上报住建局及财政局,并启动司法程序; ②扩大经营范围,开拓市场,增加收入;拟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已上报发改委,调整后预计年增长173万元; ③按照霍政字【2020】46号文件精神,坚持“只减不增,只进不出”的原则,减少人力成本支出; ④接手主城区雨排维护工作,增加收入70万元/年; ⑤配合住建局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准确足额收取。 (14)营业收费系统不完善。自2019年7月投入使用以来,与税控系统数据不对应,至今未解决。 整改情况:系统内错误信息共计7000余户,通过远程关闭物联网水表阀门,大厅缴费时更正错误信息,收费人员入户统计机械表用户用水信息,再与台账员进行核对用户购水量,最后在系统内进行更改,目前已经全部更改正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国有资产流失。 (15)自来水公司2011年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规处置两辆江铃半货车,挂账至今。 整改情况:2012年7月16日,自来水公司上报霍林郭勒市经信局《关于自来水公司两台货车资产报废的请示》。同年10月份聘请通辽明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两辆报废车进行评估。后收取售车款32564元,已入账。针对违规处置两辆江铃半货车问题,财务部协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正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包括固定资产从购入、使用、折旧、毁损、报废、处置等内容,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7、违规租用车辆。 (16)自来水公司2014年11月至2018年10月租用本单位职工车辆,车型为江玲皮卡车,车牌号:蒙GOC170,租期4年,一次性支付租金1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二是此车租期已到,已停止使用;三是不断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今后,我们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8、党费使用不规范整改情况。 (17)2018年8月,自来水公司发放优秀党支部及党员奖励款共计1.8万元,其中使用经费发放0.65万元,违反《内蒙古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使用办法》关于党费“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规定。 (18)超范围使用党费。比如2017年自来水公司超范围使用党费购买电脑花费0.3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二是将超范围使用的0.33万元列为2020年党建经费;三是严格履行使用党费审批程序,坚持“先计划审批备案,后使用报销入账”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坚决不打折扣;四是在党费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内蒙古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开支标准,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使用党费,党费开支的所用票据和单据,要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和经手人签字,证明具体用途后入账;五是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让监督贯穿党费使用全过程大额党费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都要由纪检监察室进行审查、督查和审核。并在适当范围内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9、工程项目存在廉洁风险。 (19)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自来水公司生产技术部2018年12月报销两笔自来水管道维修款共计36.52万元,未招投标。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二是严格落实《霍林郭勒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工程管理及采购流程并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全体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三是邀请政府招投标管理及财政审计相关部门人员对公司工程管理、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相关人员在2020年10月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坚决杜绝该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20)大额提现。2019年9月14日,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大额借取备用金15万元,并于2019年11月19日全额归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中认领并剖析此问题。二是完善备用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审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1)使用现金支付费用。众兴排水运行维修公司2019年11月大额提取备用金11.3万元发放职工供热费。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责任人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已认领并剖析此问题。二是经核查2019年11月份众兴排水公司提取的职工供热费现金11.34万元,为上级下拨的供热费专款,职工本人领取并签字确认。下一步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2)未查明资金挂账截至2020年2月末,自来水公司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科目共有16.56万元未查明现金挂账,入账原因不明。 整改情况:针对此项业务进行全部清查核实,原因是财政局付款时未明确付款单位导致,已与财政局沟通,索要付款明细表。同时与财政局协商在今后支付财政各单位水费时明确付款单位。截至目前,其他应付款科目已经查明原因,科目金额已经转出,预收账款科目已经查清。 (2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017年11月,自来水公司5人无公函赴浙江省考察学习,报销差旅费共计3.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考察小组的邀请函附在报销凭证里。二是修订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及相关流程。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及相关流程,认真审核报销凭证,确保凭证齐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1、材料库存账实不符。 (24)截至2020年4月财务账面八种型号水表数量为负数,与实际库存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存放地点、数量、记帐凭证进行核对,做到库存材料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错报责任人进行谈话并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三是纪检监察室对此项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四是没及时交到财务的出入库单已经统计完毕,部分型号核对后已交给财务。现账面水表数量与实际库存相符;五是组织库管、台账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5)供应科以借条抵库280块水表,两年未追回,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二是针对该笔欠款,我公司已多次向欠款人进行催讨无果。经法院12月14日判决,并已下发民事判决书。现已进入执行阶段,欠款人每月向自来水公司支付3000元。 12、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 (26)2017年度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及监察部党支部书记总结中出现“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党校工作实际,认真备课”等字样。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做书面检查并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二是强化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意识,领导班子要自觉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对存在的问题以清单形式逐条整改,该完善的及时完善,该纠正的立即纠正,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并及时通报。 (27)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方案中出现“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厅”“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党校重要课程”等错误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中认领并剖析此问题,二是已召开以“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三是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站到意识形态第一线,掌握主动权,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要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28)众兴排水运行维修有限公司党支部2014年至2015年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29)2016年至2020年“三重一大”事项大多未分别体现班子成员个人意见,只体现了集体决定。 (30)2018年1月5日的有关人事问题虽体现了班子成员个人意见,但未落实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一是众兴排水公司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及自来水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众兴排水公司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三是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列入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力求学深悟透、取得实效。要把学习党内法规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与自己的分管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做和将要做的事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1)2017年度至2019年度,各支部基层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个别党员未按市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对照检查或检视剖析。 整改情况:一是9月8日,公司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好材料审核关。三是成立党建工作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小组,并下发通知(霍自党字【2020】59号)要求各支部开展自查,针对党员对照检查或检视剖析不合格的重新撰写。四是包联领导加强指导监督,使各支部在思想层面上高度重视起来。 15、企业用工程序及管理不规范。 (32)短期合同工聘用程序不规范。 (33)内部合同制职工转聘方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短期工聘用程序、内部合同制职工转聘流程,并纳入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中。二是整理2013年1月1日至今自来水公司(含众兴排水)共录用员193人,其中有住建局备案手续的内部合同制职工113人,不再重新考核。无住建局备案手续的内部合同制职工41人(含众兴排水),按照转聘流程重新考核;短期工39人(含众兴排水)按照短期工聘用程序重新考核并报自来水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34)借调人员程序及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借调人员借调程序,加强借调人员管理。二是整理自来水公司(含众兴排水)借出人员8人,按照上述措施进行整改完毕。三是根据《霍林郭勒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人员借调调整的通知》(霍市自字(2019)39号)文件,各分公司、子公司60余人借调至供水一公司开展入户调查及水表功能调整,借调时间为3个月,但借调期满后未及时返岗情况,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经过几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聚焦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巡察组提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自来水公司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供、排水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475-2743782; 电子邮箱:zlsjdjb@163.com 霍林郭勒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