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制度
上传时间:2021-07-06 09:20     访问人数:74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中心    

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和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业务和帮办、代办工作。帮办是指在接受申请人咨询、协助准备齐全材料后,帮办人员带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代办是指申请人在准备齐全材料并完成材料交接手续后,由代办员全程代替办理。

1、帮办代办范围。对于“全链条”、工程建设项目等涉及多部门的复杂事行政审批类涉及重点项目的事项申请人可申请代办服务。帮办主要内容为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保障类公共服务事项;对来窗口办理业务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群众,也可提供代办服务。

2、帮办代办职责。所有帮办代办人员均应耐心解答咨询、受理代办申请、指导和督促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入驻各审批部门指定专门窗口工作人员与中心帮办代办人员对接,负责本部门的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办理流程 

1、需要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就相关事项向中心提出申请。

2、属于帮办、代办业务范围的,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当场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材料齐全的帮办事项,帮办人员带领办理人去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对于材料齐全的代办事项,办理人与代办人员完成材料交接后,由代办人员代替申请人完成代办事项:材料不齐全的,中心帮办代办工作人员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方便申请人补齐材料;不属于帮办、代业务范围的,为申请人提供引导服务,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应业务窗口进行办理

四、其他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