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服务规范
一窗受理是指项目办理时涉及到一个部门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处室,由该部门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负责统一受理、材料内部流转,窗口统一发证的审批行为。
第一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窗受理办结的基本原则、窗口设置及要求、业务流程及工作方面的要求。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依托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基于“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服务模式,整合审批业务、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推进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一站式”集成服务改革在中心实施,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第三条 窗口设置及要求
(一)综合窗口。由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申请、网上申报的受理工作,是业务流程中的前台。
(二)后台窗口。由部门审批工作人员组成,主要承担审批工作,包括组织现场勘验、专家论证环节。后台审批人员接受由综合窗囗分类后传送过来的线下、线上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该环节只能在中心完成,纸制申请材料原则上不能出中心大厅。
(三)出证窗口。由综合窗口负责对审批后的需打印的证照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同时负责管理网上自助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咨询窗口。由中心导办台服务人员组成,指导办事人员通过自助叫号机取号并对办事人员材料进行简单初审。
第四条 业务流程
(一)取号:申请人来中心首先要在自助取号机上找到要办的事项,打印排队单,到排队单上指引的办事区域等待叫号。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提前预约叫号。
(二)受理:申请人叫号后向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要件进行审核,受理后能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当场将许可结果交申请人,不能当场出结果的,材料受理后及时转后台审批,综合窗口人员应及时跟进办件情况,督促提醒后台审批等环节,避免出现办件超时的情况。
(三)审批:部门审批工作人员接前台转来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审查,需现场勘验、专家论证的,将平台流程挂起,组织进行现场勘验、专家论证,需部门相关科室共同审查的,应在中心大厅召开联审会议,确保在承诺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
(四)领证:申请人通过短信通知、电话间询、网站查询、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获取许可结果后,到中心大厅综合窗口领取许可证照,对同意证照寄送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快递业务,将证照寄送给申请人。
(五)评价:申请人领取许可证照后,可通过评价器或政务服务网站进行评价或投诉。
第五条 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加大工作授权,提高窗口人员业务能力。
(二)综合窗口工作入员应主动学习、熟悉涉及的各部门、各科室审批业务,提高综合受理能力。
(三)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群众时应做到热情有礼、态度亲切、用语文明、服务规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