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
就业局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
一、到就业局提交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灵活就业证明(工作单位与社区需盖章);
5.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6.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7.《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认定审批表》3份(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加盖社区公章,再由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复核合格后加盖街道公章。)
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后,填写《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一式四份。经办人和负责人在《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社区公章,将所有材料报街道劳动保障所初审。
三、财政部门复核,待复核合格后加盖财政部门公章,并统一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拨付给就业局,就业局将该项补贴拨付给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