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登记一次性告知
上传时间:2019-11-10 14:41     访问人数:44     文章来源:科室内部    

一次性告知单

就业局

就业登记项目

一、提交材料

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提交办理就业登记的材料:

(一)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的,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就业证明指营业执照,办理灵活就业的就业证明指由打工单位开具的打工证明)

4、近期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到所在社区填写《通辽市人力资源登记表》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由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审核,审核合格后加盖社区公章,再由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复核,复核合格后加盖街道公章。

(二)劳动者通过单位录用,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职工花名册(加盖公章)

4、劳动者从事国家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5、 近期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6、到社区填写《通辽市人力资源登记表》

二、审核登记办理

社区、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审核合格,再由就业局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办理就业登记。已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