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社区党员分类积分排位管理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09 15:36     访问人数:45    

红石社区党员分类积分排位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制度。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考评对象
     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关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三个类别。在支部具备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为普通类;长年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过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每个年度从“0”开始计分)。以自然年为周期,实行百分制,分值包括日常行为积分、突出贡献积分、特殊类积分三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主要以党员履行基本义务、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集体学习、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为依据;突出贡献积分主要以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为依据。特殊类积分主要以思想认识、建言献计等为依据。
     (一)普通党员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1)履行党员义务。能够按时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认真执行“三会一课”( 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且在学习培训中积极发言)制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等内容(每季度按出勤率百分率打分)。(40分)
   2)带头执行“党员三日”“4+X主题党日”制度,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每季度按出勤率百分率打分)。(40分)

2.党员突出贡献和分(20分)
    1)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8分)

2)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荣获表彰等。(8分)

3)对社区党建工作和居委会工作提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4分)

(二)流动党员积分办法

1.利用网络学习分值(30)

支部通过网络上传学习材料后及时反馈学习成果,积极参与社区网络学习,每季度根据本人学习反馈率和学习内容打分。

2.建言献策分值(30)

    对社区建设和党支部工作提出有效意见,征用后根据实践情况打分。

3.社会实践分值(40)

流动党员在居住地参加党支部活动、做好人好事根据情况打分。

(三)特殊类党员积分办法

1.思想教育分值(40)

    红石社区党支部成员将对行动不便、年长老党员开展季度谈心谈话,通过了解思想、信念等情况打分。

2.建言献策分值(30)

对社区建设和党支部工作提有效意见,征用后根据实践情况打分。

3.家庭教育分值(30)

党员的家属是否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其家人在生活和工作中是否有奉献精神,可通过邻居、单位同事了解情况。

(四)减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学习、会议、活动,每次扣1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经党组织负责人批准,不扣分)。
     2.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次扣5分。

3.受警告、严重警告的分别扣3分、5分;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
     4.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全年无积分。
     5.如有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全年无积分。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结果,作为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1.党支部每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等次评定,对党按照积分多少进行综合排位,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为优秀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年度积分85分以上的,般应定为不合格等次。60-85分的,定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的,如因特殊情况积分较低的,党员本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党支部要负责任地作出鉴定意见,可为合格等次。
     2.每年按照各党支部参加党员管理积分的平均分,确定前2名的党支部入选街道“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为优秀党支部书记”,在街道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3.每年根据参与积分管理党员总数10%-15%的比例,与合年度党建考核,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学”,在全街道通报表彰。
     4.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寸象,并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5.预备党员在年度积分等次评定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勺,不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延长预备期。支委会应向党责大会说明情况。
     6.积分等次被定为不合格的,不得纳入表彰评优对象或句上级申报表彰评优的人选。
     7.积分制管理纳入对基层党组织的年度考核,并作为各宅组织党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