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年初计划完成4项,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50%,具体情况:
加强党建引领,助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开展专题党课2次、专题研讨2次、中心组学习6次、集中学习24次,召开党员大会11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意识形态工作会2次,集中开展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工作、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领导干部领办难事、领导干部上讲
台、意识形态工作·书记说活动,有效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过程,保证机关工作公开透明,现已公开27条。二是以“揭榜领题”为契机,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提质升级“三个一”工作。集中开展了一次“党内法规集中学习月”活动、实施了一个“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项目、打造了一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展厅。三是落实八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3个方面的12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明确资产权属,移交划转项目资产。按照“项目落实单位向资产所有权单位移交相关项目建设档案,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要求,已沟通达苏木、财政、城发等单位,将2017-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资产进行了移交、划转,移交资产涉及项目12个、资金5,134,438.5元。
(二)全面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工作。年初计划完成4项,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50%,具体情况:
一是联合市委统战部、宣传部印发《2022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暨"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举行启动仪式,做到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各项要求,为“宣传月、宣传周”工作提供遵循。二是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专栏,各成员单位相继开设发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200余条,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网络微信知识竞赛活动。发放《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宣传手册30000余本。三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上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抓党建促民族团结为依托,组织各部门单位、各级党组织进行参观学习交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和系列活动150余场。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民族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的力度,圆满完成通辽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专项执法检查任务。
(三)推进乡村振兴,规范高效落实项目工作。年初计划完成4项,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50%,具体情况:
利用2022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42万元,着力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配备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提高村集体养殖效益、改善村民生活环境质量。监督落实达来胡硕苏木查格达养殖合作社棚舍建设(157.9万元)、达来胡硕村三号泉蔬菜运输道路(50万元)、查格达村排水渠提升改造建设工程(17万元)、查格达村养殖设备采购(15万元)等4个项目。目前,水泥路建设项目、排水渠提升改造建设工程已完工,资金拨付率100%;查格达养殖合作社棚舍建设、养殖设备采购项目正在施工,资金拨付率53.78%。
(四)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年初计划完成2项,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50%,具体情况:
上半年完成确认变更民族成分3个。翻译审核各类广告牌匾、宣传栏、横幅条幅、展板等共1613条,共179389字。
(五)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年初计划完成1项,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50%,具体情况:
确保我市清真食品供应和安全,联合市场局对我市清真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工作,未发现和出现擅打“清真”字样、滥用“清真”名义和“清真”概念泛化等现象,未发现“清真不清”、清真食品混柜装载和食品安全隐患,清真食品来源渠道正规。
二、亮点工作
拓展阵地建设,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标杆。坚持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引领作用,打造了一座集中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广泛推广创建成果的霍林郭勒市民族团结展厅及“红石榴”广场等教育载体,通过“互观互检”,引导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超,带动和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成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学习交流、实践创新、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已上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个、模范个人1个,现已进入公示阶段。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全面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工作。年初计划完成4项,预计到年底完成年初计划的100% ,具体安排:
会同市委统战部、宣传部,持续动员全市各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系列活动;邀请通辽市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包根柱对市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市少数民族科级领导干部、党外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按照通辽民委要求,积极打造推荐通辽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下发《霍林郭勒市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霍林郭勒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各委员单位及创建成员单位的《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提升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水平。
2、做好跟踪监督,促进项目及时落地工作。年初计划完成4项,预计到年底完成年初计划的100% ,具体安排:
做好已落实项目的档案整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做好正落实项目的绩效目标执行监控、项目评估验收、项目后续管护等工作,及时高效完成项目建设目标。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年初计划完成2项,预计到年底完成年初计划的100% ,具体安排:
结合9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活动,联合人大办、市委统战部、工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各团体协会举办广场舞比赛、诗歌朗诵比赛、象棋比赛、拔河接力比赛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增进各民族间感情交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各类媒介和各部门单位结合,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唱响民族团结之歌,全面提升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