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高继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协调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通辽市全面依法治区(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霍林郭勒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任务措施(审议稿)》《霍林郭勒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任务措施(审议稿)》等文件。
高继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维护好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扎牢依法决策的思想根子,切实让决策活动回归理性、符合实际、遵循法治。要深入把握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内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让法治真正走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