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农牧局 关于呈报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上传时间:2022-10-13    上传人员:农牧局     访问人数:37    

霍林郭勒市农牧局

关于呈报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通辽市农牧局:

现将农牧局拟定的《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随文呈上,请收阅。

 

 

 

   2022817      

 霍林郭勒市农牧局               2022817日印发


霍林郭勒市农牧局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2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各级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党建强根基,抓队伍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形成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初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制度,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积极谋划,相互协调促进。按照上半年已全部完成年初计划,具体如下:

我市共有建档立卡户217户、472人,其中,脱贫户117户、265人。脱贫不享受政策户100户、207人。2021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7333元。通过今年一、二季度摸底排查,我市防返贫监测识别突发困难户4户12人;边缘易致贫户2户4人;脱贫不稳定户1户3人。现已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制定帮扶计划、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

1、坚持项目建设为引领。2022年,我市各级各类资金共计1922.5万元(其中:中央225万元,自治区1077万元,通辽市187万元,本级配套393.5万元,2021年苏木、沙街返还资金40万元),安排项目6个。已拨付建设资金1229.2万元。一是使用中央资金160万元、本级资金18.5万元,共计178.5万元,在查格达村建设1座12000平方米养殖棚舍用于发展合作养殖,预计年收益可达12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做基础施工,11月底完工。拨付建设资金80万元。二是使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万元,为方便群众出行,在达来胡硕村修建一条1公里长水泥路。目前,项目已完工,拨付建设资金50万元。三是使用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万元,实施查格达村排水渠提升改造工程,该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嘎查村防洪抗灾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拨付建设资金17万元。四是使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万元,为查格达村采购小型铲车、投料机、揉草机等养殖设备,用于帮助村集体养殖合作社发展生产养殖。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拨付建设资金15万元。五是使用自治区衔接资金1060万元、本级资金375万元,共计1435万元,建设一座3000平方米冷鲜库。该项目由达来胡硕苏木实施,可为周边种植户提供储备空间。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预计7月21日开标,10月末竣工并投入使用。拨付建设资金1010.2万元。六是整合各类资金227万元(通辽市下达衔接资金57万元、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30万元,2021年度苏木、沙街返还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由沙尔呼热街道实施,在内蒙古额仑生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四连厂部原址建设1座2000平方米饲草储备库,建成后可为集体经济增加年收入20万元。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8月初开工建设,10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拨付建设资金57万元。

2、坚持以农村牧区改革为动力。稳步推进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应用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动态更新。目前,完成耕地测量25.37万亩,其中:市辖区实际测量3.35万亩,确权1.05万亩,现已向自治区农牧厅提交数据库。积极培育开展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注重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农牧业产业化相结合,一方面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约发展现代种植业、养殖业,一方面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动农牧户增加收入,变“输血”为“造血”。目前,已培育种植专业合作社8家,养殖专业合作社36家,农机合作社2家。上半年新认定家庭农牧场3家,我市家庭农牧场总数达到33家,评定旗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2家。

3、坚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发力点。一是开展“厕所改革”,今年通辽市下达我市改厕任务18户。目前,已完成9户改厕任务。二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采取户分类,各村环卫收集,市环卫压缩转运方式,嘎查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强化日常村庄环境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农牧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群众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年初计划首先要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现已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具体情况:

1、种植业方面。上级下达大豆种植面积达100亩、陆地蔬菜种植面积1200亩的指标任务,据统计,今年我市达苏木和沙街共耕种27376.9亩。其中:大豆6725.57亩、玉米(青储)2923.29亩、马铃薯307.84亩、油菜959.4亩、油葵2102.06亩、燕麦2522.97亩、大麦379亩、小麦1627.31亩、莜麦2356.36亩、蔬菜面积2894.8亩(大棚蔬菜818.4亩、露地蔬菜2076.4亩),其他作物4578.3亩,圆满完成上级下的指标任务。通过对全市7家农资销售门店及粪污综合利用企业排查统计,我市农资市场化肥、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供应充裕。全市农机共有730台(部),其中拖拉机600台,配套农机具130部,需要检修机具140台,现已检修机械140台,检修率达到100%。市育苗服务中心提前谋划,着力提高秧苗质量和技术服务指导,已发放两批次春苗共16.2万株,确保大棚种植户顺利开展耕种。

2、畜牧业方面。年初上级下达了肉牛存栏0.32万头,肉羊存栏11万只,生猪存栏0.4万口,禽存栏3万羽的指标任务,我市现有牲畜存栏共计19.6万头只,其中0.7万头、羊15万只、0.4万,禽3.5万只,已完成上级下的指标任务上半年带证上市肉类产量约540吨,禽类平均每天产蛋400公斤。推进品种改良步伐,建设牛冷配点三处,提升了良种肉牛规模化养殖水平和供给质量。常态化开展重点场所的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工作,降低动物疫情发生隐患,减少公共卫生风险。加强屠宰加工、检疫检验、产品销售等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安全防护,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春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截至目前,共免疫动物39.56万针次,确保了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3、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方面。为了及时全面掌控全市农畜产品安全状况,我局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检齐头并进,注重加强各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段专项检查监管力度。截止目前,我局已完成农产品农残检测285例,其中不合格产品2例(下达告知书,监督执行10天的休药期,再次抽检合格)合格率为99%;畜产品“瘦肉精”检测181例,合格率为100%。另外,我们积极配合自治区、通辽市上两级业务指导部门监督抽查工作。通过各方努力,我市未出现本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我局注重本地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全力推进赵龙养鸡厂、额仑公司等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的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协调牵越食品有限公司和额仑公司两家企业取得“科尔沁牛”地理标志商标授权。

4、集体经济方面。全面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全市5个嘎查村和2个涉农社区已完成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成立了7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涉及农户3154户,确认成员9585人。颁发股权证3154本。

5、安全生产方面。抓源头预防隐患。定期对易发生隐患的农机安全、农药残留、饲料生产、种子质量、屠宰加工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强规范执法。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梳理并细化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规范统一了行政执法办案的法律用语、法律适用和文书标准,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执法。截止目前,集中巡查检查36次,执法检查86余家次,责令整改经营机构3,查处私屠滥宰违法案件2起,罚款2500元三是提高宣传教育力度。针对从事农牧业人员我们坚持日常宣传与关键节点宣传并举,一方面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日常宣传,另一方面利用春节前、春耕前、“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提高农资经营者、农牧民、涉农干部的安全意识。

6、惠农补贴资金落实方面。上半年,我局争取上级各类惠农补贴资金1072.91万元。截止目前,已发放84万元,其它剩余988.91万元补贴资金,我局将于下半年逐项按照方案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每一分钱都安全及时地发到群众手中,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党的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缴纳等党建工作制度,在清明节、七一前后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截至目前,组织主题党日活动8次,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研讨交流2次,党员集中学习24次。3月8日,开展“追寻红色记忆,传承红色精神”主题观影活动。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月督促党员按标准主动缴纳党费。全面推行以“分类积分排位+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党员规范管理工作,每月对党员进行积分排位并进行公示。二是扎实推进“揭榜领题”项目工作,紧盯各个重点工作项目,研究细化具体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积极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增强集中治理的实效性,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我局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计划转正两名预备党员。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服务群众的本领。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的指示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亮点工作

增强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农牧业高质发展。针对我市牛羊肉就地转化率不高、气候寒冷、育肥成本高等因素,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大连长鑫源肉业集团,投入3千万元,与我市冰鑫屠宰场进行合作,进一步促进我市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我市全年屠宰,进而推进“稳羊增牛”政策的有力实施;同时吸引乌拉盖、东乌旗、科右中旗等周边肉牛育肥企业、大型养殖户来我市屠宰加工,发挥项目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肉业发展提质增效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常态化做好监测对象帮扶动态管理。采取日常监测、定期监测、重点核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引发的收入明显增加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及时制定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二是继续抢抓乡村振兴发展机遇。进一步理清我市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引导农牧业向集约化、品牌化、现代化发展,使其形成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点。同时逐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快道路、公厕、水电网等建设,提升农牧民生产生活质量。三是坚持项目引领不动摇。近期,按照《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通辽市匹配我市自治区奖励补助资金108万元,下半年计划实施3个项目,分别为巴润嘎查暖棚建设项目、达来胡硕村排水管道建设项目、浑迪音嘎查道路铺设项目。另外继续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谋划富民产业,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和有意向入驻投资的企业,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吸引更多项目资源,投入乡村振兴,确保资金链条和项目库储备数量与质量满足乡村发展的需要。四是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盘活乡村的资源、资产和资金,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合办经营实体,通过直接经营、社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五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城区公共服务向乡村倾斜,进一步加大乡村教育、医疗、就业、金融、文化、人才等方面的整合力度,补齐公共服务发展短板,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实现乡村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二)农牧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农牧业项目落实,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继续做好农牧业技术服务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控技术措施,按时开展农业病虫害预防和畜禽秋防工作,避免重大病虫害的发生。继续开展黄牛冷配工作,落实相关惠农补贴资金,积极完成通辽市下达的各项指标性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农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推动我市“二品一标”认证工作,确保“粮袋子”“菜篮子”安全。三是进一步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培育开展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认定,努力完成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四是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严抓涉农企业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完善整改,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大农机安全执法监管力度,保证秋收和牧民打草安全;继续做好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对人员、环境定期检测。继续做好规范实施动物检疫,加强动物产地检疫管理,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五是加大农牧业综合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活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禁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过期及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现象发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三)党建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揭榜领题”项目工作,亮化工作细节。三是继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活动,继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话精神和上级政策、制度、法规的学习、研讨、宣讲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和法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