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创建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进会。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派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康程,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志华出席并发表讲话,对霍市公安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进行强调、要求和部署。会议由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沙如拉主持,各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民警辅警代表共62人参加会议。
会上,赵康程传达了《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创建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通知》,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创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对霍市公安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徐志华对《2022年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行动计划》、测评指标进行解读,并对目前公安局党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徐志华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实一条主线,做好基层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结合公安自身业务落实创建重点任务,各部门全领域广覆盖合力提高创建水平、助力公安局党委争创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同时多渠道多方法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政策与知识,“守护石榴红宣传小分队”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主题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引领和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创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他指出,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二是要始终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围绕推进公安局党委创建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对标对表向先进地区经验学习、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三是充分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集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籽”行动计划。
会后,沙如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题,为参会人员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