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任字〔2022〕12号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关于于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达苏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霍党干字〔2022〕72号文件,经市政府党组2022年第十次党组会议研究:
于兵同志任市城市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比照正科管理;
包双龙同志任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比照正科管理;
亢丽花同志任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管理;
刘猛同志任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管理;
孙博同志任内蒙古额仑生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管理;
陶禹嶙同志任内蒙古额仑生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管理,试用期自2021年6月起算;
王则昊同志任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管理;
杨海波同志任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管理。
免去杨林祥同志担任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晓明同志担任的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莹同志担任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建国同志担任的内蒙古东蒙鑫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陈雪峰同志担任的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裴建国同志担任的市财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孙博同志担任的市城市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则昊同志担任的市城市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赵贺明同志担任的市城市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慧尧同志担任的市城市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陶禹嶙同志担任的内蒙古东蒙鑫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白媛媛同志担任的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司结实同志担任的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晓乾同志担任的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赵海洋同志担任的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刘猛同志担任的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杨海波同志担任的霍林河民航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霍林河机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2022年8月11日
抄送:市委,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人武部,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