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独立工矿区工业园区
C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霍林郭勒市城市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独立工矿区工业园区C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次工程对现有道路进行维修改造,沙尔呼热独立工矿区工业园区C区道路设计标准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60km/h。道路总长度为2.96km,总用地规模为0.05km2(50006.6m2)。路基断面形式为:0.75米土路肩+1.5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1.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平面交叉工程及路基防护与绿化工程。总投资2475.90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万元,占总投资的0.88%。
二、根据《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分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所确定的工程性质、内容、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性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如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艺和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此批复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
(四)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对弄虚作假、擅自生产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我分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