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指出,开展巡察工作必须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部门单位的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查找政治偏差,找准找实被巡察部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各巡察组要根据通辽市委第一巡察指导督导组的要求,规范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质量。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各环节工作要实时梳理发现问题,用实用好“六项清单”。同时,要认真对照六届通辽市委和八届霍林郭勒市委前两轮巡察情况通报的典型问题,深挖细照,真正做到巡深察透,更好发挥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调研强调,各巡察组要统筹合理规划时间安排,明确巡察了解阶段各环节工作和人员分工等具体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巡察任务。要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要对报告进行全程把关,既要防止报告同质化,也要防止报告质量不平衡;副组长要积极主动协助组长,认真做好报告的起草、审核等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务会要深入研究讨论巡察报告,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切实做到层层把关、集体审核,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调研要求,各巡察组必须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严守巡察“七个一律”等纪律要求,坚决防止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口大气粗等现象发生,自觉维护巡察铁军形象。本轮巡察,将对各巡察组工作作风及现实表现进行巡后评估,切实筑牢巡察纪律作风防线,确保巡察利剑永不蒙尘。此外,各巡察组要积极发挥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的同时,要集中精力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凝聚思想共识,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政治作用,充分展现巡察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动事业进步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