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工作整体水平,扩大机构编制工作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的原则,以本部门工作为重点,努力为市委、政府、市编委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指导旗县区党委、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强化对下级编制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机构编制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为市委、政府、市编委和各级编制部门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三、编写信息要强化质量意识。要强调一个“新”字,在有新意上下功夫;突出一个“特”字,抓好有特色的信息源;抓住一个“深”字,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强调一个“简”字,言简意赅、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语言凝炼。
四、各业务科室每月至少向综合科报送二条信息,原则上每完成一项专门性工作就应报送一条信息。采写信息要及时、准确,在完成工作的即日或第二天就应报出信息,避免因延时或过时而使信息失去其价值。
五、对信息工作要实行目标化管理,办内各业务科室应依照第四条规定按时按量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否则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六、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科室进行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专题信息,所采写的信息若被市级或市级以上信息刊物采用,或引起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注意和重视,办机关将给予适当表扬和奖励。
七、加强信息工作现代化建设,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掌握和提高通过局域网、互联网了解、收集、传输信息的技术和能力,在保守秘密的前提下,实现机构编制信息资源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