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行政权力服务指南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一、主办机构: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审批事项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三、审批事项子项名称:无
四、法律法规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五、审批范围和条件: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委托人
六、办事流程:
七、申报材料: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八、办结时限:十个工作日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十)个工作日。
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
十、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无。
十一、咨询电话:0475-2737119
十二、投诉电话:0475-2737122
十三、受理地址: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