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霍林郭勒市8家单位荣获“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上传时间:2023-01-17    上传人员:统战部     访问人数:84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委统战部    

       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激励先进,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检查验收、严格评审、社会公示,中共通辽市委宣传部、中共通辽市委统战部、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近日发布决定,霍林郭勒市8家单位被命名为“2022年度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霍林郭勒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一批主线突出、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下一步,霍林郭勒市委统战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夯实创建基础,丰富创建形式,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