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33号文件)精神,市供销社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现将市供销社办公用房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人员情况
市供销社于2015年7月独立办公,现有职工9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科员7人(含编外用工1人)。
二、公务用房情况
目前,市供销社在司法大楼4楼西侧办公。现使用3间办公用房、2间服务用房。
办公用房:410室、412室、414室,每间26.93平方米。主任与1名科员共用410室,符合要求;副主任与2名科员(含编外1人)共用412室,符合要求;4名科员共用414室,符合要求。
两间服务用房:411室、415室,每间26.93平方米。411室为档案室,415室为会议室。
根据自查结果,市社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
此报告
霍林郭勒市供销社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