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
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和沙尔呼热街道党工委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聚焦主题
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会前准备
(一)集中组织开展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前,组织党员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并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资料开展学习,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等,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开展,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开展谈心谈话
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听取辖区群众的意见。谈心谈话要紧扣组织生活主题,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收获体会,谈党员查摆问题六个对照方面的差距不足,谈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谈心谈话要彼此坦诚,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认真剖析自身和支部工作存在的差距不足,对个人和支部整改落实提出具体可行意见建议。
(三)深入细致查摆问题
南苑社区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主题,认真检视问题。南苑社区支部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支部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问题清单。
(四)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党支部书记要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全体党员要结合实际,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号入座,重点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对照检查材料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不谈成绩、只讲问题,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整改措施实,做到见事见人见思想。
三、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
拟定于2023年3月15日。
(二)参会人员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会议地点
南苑社区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有七项议程:
1、党支部书记通报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
2、党支部书记通报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3、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作对照检查;
4、全体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清认识、表明态度;
5、上级督导组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6、党支部书记作总结发言;
7、开展党员民主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全体党员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勇于剖析自己、揭短亮丑,内容要具体,要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点到具体人具体事,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树标杆、当示范,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要通过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二)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组织生活会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注意防止出现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评定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党支部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进行褒奖,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等的重要依据。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成绩,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扎实开展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组织生活会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梳理,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在具体事情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
中共沙尔呼热街道南苑社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