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办事处
莫斯台街道低收入工作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21 17:44     访问人数:72    

莫斯台街道低收入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街道低收入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动态管理的操作程序,不断提高保障质量。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制度

1.申请人在所在街道(莫斯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填写《通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低收入申请书(手写)。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将户主及申报人口复印到一张纸上)。4.结婚证复印件(若离异,离婚证复印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5.残疾证复印件、病例及诊断书复印件或者其他能证明低收入的辅佐材料。6.一寸照片三张。7、人均收入低于1065元。

二、入户调查制度

入户调查必须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人员主要查看家庭生活状况,询问家庭成员构成、收入等情况,并认真做好他调查记录。

三、民主评议制度

每月在街道会议室召开了低收入家庭民主审核评议会,街道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民政助理、社区书记、片区委主任、居民代表等共同参加会议。最后,低收入评议小组采取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对低收入进行了认真评议并现场公布结果。

四、群众监督制度

街道及社区将评议结果公布上墙,让居民知青,接受监督。并设有举报电话、举报箱、公示栏。

五、申报制度

通过评议,群众监督街道将积极做好后续工作,将他们上报民政局审核,使辖区真正困难的人群尽快纳入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