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深入和广泛的挖掘和选树身边先进典型,切实发挥榜样感召人、影响人、鼓舞人、带动人的重要作用,4月7日上午,我市举行“典型人物推荐官”聘用仪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辛欣出席仪式并讲话,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各部门单位“典型人物推荐官”、受表彰的“内蒙古好人”“通辽好人”和通辽市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共50余人参加仪式。
会上,宣读了《“典型人物推荐官”聘用决定》,为22名“典型人物推荐官”颁发了聘用证书,“典型人物推荐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并为“内蒙古好人”“通辽好人”及通辽市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进行了颁奖。
辛欣首先对获得各级各类先进典型荣誉称号的同志们表示祝贺,并对“典型人物推荐官”提出了明确要求。她强调,要高度重视典型人物挖掘推荐工作,进一步压实苏木各街道和部门单位责任,量化实化具体工作目标,形成三级纵向联动机制,真正把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要深刻认识聘用“典型人物推荐官”的重要意义,通过广泛开展典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就如何做一名称职、合格的“典型人物推荐官”,辛欣要求,要紧紧围绕明确挖掘对象、广泛寻找挖掘、写好典型事迹等工作,抓准先进典型的精神实质和闪光点,深入挖掘动人故事和感人细节,努力把先进人物写活,把先进事迹写实,把先进经验写透,力争挖掘和选树出更多的先进典型人物,进而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