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文联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耐心地解答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积极处理或协助引导办事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所提出问题的一项工作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文联全体工作人员。
2、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触来文联或第一个接听通过电话申请办事、咨询、投诉者的工作人员。
3、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主要责任:
(1)办事人到本单位办事及联系其它工作时,首问人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问声好,让个座,倒杯水。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办理的,首问人要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耐心、细致、周到地解答有关询问。
(3)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股(室),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当认真负责地填写“首问负责制登记表”,登记有关内容,并采取有效方式,尽快与责任人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如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人,或办理事项要求紧急以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要负责给办事人予以答复。
(4)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知联系股(室),并积极帮助办事人联系有关责任人。
(5)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4、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业务和工作程序,不仅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而且要了解本单位有关股(室)的职能;要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着想、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5、对严格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办事人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单位将予以表彰奖励。
6、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并经核实具有下列情节者,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处理。
(1)首问人没有及时或没有在限期内将办理人拟办的事项办理完结的;
(2)首问人没有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
(3)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没有及时与办事人联系研究解决问题的或没有在限期内完成的;
(4)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5)对自己所承担的职责不清、办事程序不熟悉、办事过程中出现差错的;
(6)对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7)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7、文联设立投诉电话,号码:796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