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粮经营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成效,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按照《霍林郭勒市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组发[2023]4号)文件要求,由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联合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粮经营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霍林郭勒市涉粮经营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是行政执法部门加快职能转变、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原效能的内在要求,也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
二、抽查目的
通过部门联合检查,认真查找和梳理监管涉粮经营户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经营户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营户规范经营。
三、抽查安排
(一)抽查事项
(1)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抽查事项:
对粮食经营户仓储安全存储监督检查。
(2)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
对公示信息及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
(二)随机抽查比例
此次部门联合检查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从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各抽取2人,形成一支联合执法检查队伍。抽查比例约为30%。
四、实施检杳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6日。
五、注意事项
(一)做到规范执法,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必须做到统一规范检查,严肃认真填写执法检查表,做到填写及签字盖章无遗漏。检查中要做到必要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
(二)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报送。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同时在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对象范围、执法检查人员
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