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581MB0P42449W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霍林郭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承担自然资源局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全市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等业务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查、登薄、发证工作,收储各项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归纳不动产纸质及电子档案,设置咨询、查询公众服务平台,负责与各类不动产审批及相关业务衔接工作等。 | |||
住 所 | 霍林郭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贾联芳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按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内党发〔2014〕8号)文件要求,2016年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并实现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河东政务服务大厅内设立不动产登记专区,办理业务涉及首次登记、转移登记、预告登记等8类型登记业务。统一由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一次性录入全部信息,自动分发相关部门并行办理登记、交易、税务等有关手续。并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的工作模式,日受理业务70余件。2022年全年,累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48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269张。 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将不动产登记平台延伸至信用社、住房公积金、民政、住建、中国银行等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把咨询、受理、办理等相关工作前移延伸到各网点,方便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与不动产抵押登记。二是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将原来的3套材料精简为1套,减少材料10余份,由原来的跑3个部门、交3套资料,转变为跑1个窗口、交1套资料,实现一般登记业务2小时办结。三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成内网外迁,并接入自治区一窗受理平台。四是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难”问题,持续推进《霍林郭勒市全面推进化解房地产领域“三难”问题工作方案》和《霍林郭勒市处置工业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尊重历史、便民利企、分类施策、解决问题”的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了60余家企业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化解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16个、共15921套房产办证问题。五、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和推行“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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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贾联芳 联系电话:15004736333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