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传时间:2023-06-27    上传人员:供销社     访问人数:67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上半年,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通辽市社的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改革与发展融合,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工作要求,现将上半年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年初计划完成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50%,具体情况:开展以农合联为载体的复合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共同推进农牧业经营、农村牧区供销和金融等涉农涉牧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农牧民提供生产生活、综合管理、合作投资、担保授信等综合服务。已起草《关于霍林郭勒市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意见》,正在与市市场局和市民政局对接,申报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二)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提质增效”行动。年初计划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提质增效,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80%,具体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基层社承接寄递物流业务,建设好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引导邮政快递与基层社和综合服务社合作,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二是提升基层社服务水平。引导基层社开展兽医兽药服务,推动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基层社+合作社”作用,为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实惠的优质服务。

(三)服务指导基层组织。年初计划完成服务指导基层组织,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60%,具体情况:一是深入系统内各专业合作社、开放办社企业、综合服务社和基层社开展走访调研,对资产及运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统计,全面摸清底数,针对各基层组织发展现状,结合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系统内基层组织高效发展,规范运营。二是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引入外部金融资源,解决小农牧户和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题。与市邮政储蓄银行联合联合搭建“乡村振兴供销贷”平台,为农牧民和各基层组织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大力宣传资金政策30余人次,协助办理贷款资金60万元。

(四)设立监事会。年初计划完成组建监事会,上半年完成年初计划的50%,具体情况:目前,监事会机构建设工作正在推进中,我社已向市委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积极争取监事会主任副科级名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审批,同意核增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用于配备监事会主任。现阶段正落实监事会主任副科级名额人选。

二、亮点工作

市供销社坚持市场导向,立足本地区农畜产品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市场需求,深入开展特色农畜产品调研工作,为提升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水平和能力,全力推动特色农畜产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举办种、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农畜产品质量,着力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快供销社、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村牧区金融机构、家庭农牧场、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工作进程。由政府主导,把涉农部门不宜承担,不该承担的服务职能逐步转移到农业发展合作联合会;对经营性服务和挂靠在涉农部门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一次性划转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对长期稳定并适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可采取委托购买方式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完成。

(三)加强指导嘎查村党组织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等,以项目引领、龙头企业带动,指导嘎查村党组织与供销合作社共建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育人才队伍、共享发展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四)继续开展开放办社,增强供销系统发展动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自身优势,依托基层社、社有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引导企业以土地、资金等方式入股,领办、引办一批管理民主、信誉良好、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承接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