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二、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要及时予以办结。
三、对限时办结事项,应及时对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关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和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申请材料、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四、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
五、对自觉遵守限时办结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表扬鼓励。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