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上传时间:2018-10-27 15:15     访问人数:157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定本制度。

(一)大额资金概念

大额资金是指5000元以上的资金项目。内容包括:一定起点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

(二)大额资金支出管理

1、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实行“办班子会集体讨论”制度。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经分管办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编办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一律支票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及其它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开支管理,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凡属于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设备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调拨、报废制度,大型设备购置首先要求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进行可行性分析,经编办班子会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方可购置。

6、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7、各类报销科目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采取办公室与发生科室联签制度,并附明细,由财务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建立监督制度

1、明确监督主体,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部门有权拒付。财务部门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2、对大额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行为,按照编办大额资金使用责任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