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霍林郭勒市“四举措”巩固提升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在营造浓厚宣传舆论氛围上求热度。依托“一周两月”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知识宣传单、宣传手册、鼠标垫、手提袋等宣传物资,制作宣传展板,举办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趣味运动会、篮球排球比赛,在各族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在干部思想教育建设上求广度。分类实施思想教育“全覆盖”工程,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班、“党员领导干部上讲台”中设置主体班次,针对民族工作各个领域,邀请专家学者、“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讲座,在党员干部、青少年、各族干部群众中持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扩大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知晓率和知晓度,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意识。
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上求深度。积极争创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在社会各个层面选树一批示范性、标杆性先进典型。成功创建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个。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模范个人1个。同时,在电台、电视台、《魅力霍林河》公众号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通过播出新闻、刊发稿件、制作专题片等深度宣传报道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在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上求温度。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着力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配备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提高村集体养殖效益、改善村民生活环境质量。监督落实养殖合作社棚舍建设、蔬菜运输道路、排水渠提升改造建设工程、养殖设备采购等4个项目。通过不断改善民生,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保障社会稳定和谐。(文/孟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