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党建工作任务,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调整霍市人民医院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规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宋福军 党委书记 (党委委员)
副组长:刘秀珍 副院长 (党委委员)
刘庆东 副院长 (党委委员)
孙跃魁 副院长 (党委委员)
成 员:李树平 党委办公室主任 (党委委员)
朱耀亮 工会主席 (党委委员)
刘双双 内科党支部书记、妇联主任(党委委员)
龚鹏远 机关党支部书记 团委书记
赵 智 门诊党支部书记
于秀杰 外科党支部书记
关于调整霍市人民医院基层党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树平,办公室成员:路璐、刘岩、辛美虹。
一、党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医院党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推动落实,全面履行党建工作的具体职能。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市委的决议决定和重大部署,推进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
2、发挥牵头抓总、组织指导、议事协调作用,整合各类党建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3、研究医院党建工作形势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要点、总体规划和保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党的建设的安排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基础保障和督查考评等工作;
5,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定期向党建领导小组会议报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6、专题研究党的建设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向市委党建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二)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具体落实等工作。
1、负责筹备本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牵头起草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稿;
2、定期向本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3、加强与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争取工作指导
4、加强所属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共同落实党建工作任务;
6、协调所属党组织加强对党建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7、组织开展党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8、做好党建工作督导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工作;
9,完成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要根据以上职责,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要求。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