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上传时间:2023-08-01    上传人员:残联     访问人数:52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工作,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配对象

  具有霍林郭勒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适配种类

  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适配辅助器具种类如下:

1.视力残疾人适配:盲杖(电子盲杖)、助视器、放大镜、望远镜、血压计、电子体温计、音响、收音机等辅助器具;

2.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门铃等辅助器具;

3.肢体残疾人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护理床、助行器、生活自助具、护理器具等辅助器具;

4.精神、智力残疾人适配:防走失定位仪器。

三、适配原则

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需求适配相应的辅助器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个别化适配的原则。

四、适配流程

1.申请。残疾人(或监护人)向霍市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霍林郭勒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申请审批表》。

2.审批。市残联根据《霍林郭勒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申请审批表》,由分管副理事长审批,由霍市残联统一采购后进行适配。

五、工作要求

1.霍市残联对受助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按时调查统计上报需求。存档留存相关材料。

2.加强对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管理,免费适配的辅助器具不得出售、出租,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3.辅助器具在使用年限内的,一般不得重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本办法自2023年5月6日起执行。

附件霍林郭勒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申请审批表

霍林郭勒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婚姻

状况


文化程度


家庭详细

   址


邮编


电话


残疾人证号


职业


是否还有其他残疾


申请适配辅助器具种类

¨轮椅  ¨腋拐   ¨助行器   ¨护理床  ¨手杖 ¨四爪手杖 

¨假肢  ¨矫形器 ¨助听器   ¨助视器    ¨其他                

残疾人或监护人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霍市残联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备注:霍市残联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