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委编办以“三个确保”进一步推进监管事项认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是确保履行责任。根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对监管事项认领的指标要求,霍林郭勒市委编办迅速构建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编办牵头,司法局负责具体事项合法性审查,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的工作体系,按照指标要求、明确完成时限,组织各部门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担当责任。
二是确保监督严格。与政务服务局一同梳理霍林郭勒市权力事项库中的不认领事项,开展对7个部门共9条不认领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将不认领事项部门,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业务,统一取消登记管理标识,限期重新认领,针对仍不认领的,按照机构编制条例进行处置。
三是确保协同配合。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司法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不认领事项的审核工作,对部门反馈和存在争议的个性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调,避免权力交叉、事项冗杂、弃领不管现象发生,确保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事项认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