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车用油品销售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成效,进一步扩大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按照霍林郭勒市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霍林郭勒市“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关于印发<通辽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随机一公开组发〔2023〕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及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4日---8月31日
二、抽查事项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销售车用油品的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应急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考核合格;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4.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未建立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安全包保责任制并如实履职等相关情形)情况;
5.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实用有效,是否定期应急演练并总结改进。
(三)市商务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检查企业证照情况;
2.检查企业运营情况;
3.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情况;
4.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罚。
(四)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日常环境管理进行检查;
2.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检查;
3.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4.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检查;
5.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6.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从辖区内车用油品流通领域企业中抽取。
(二)抽取比例:10%。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配合单位,由配合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执法检查表,由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本次联合抽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实施抽查,并具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采取实地核查;
2.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执法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执法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完成录入、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请车用油品销售单位准备相关材料予以配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孟祥伟 15750459583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刘军 13337041113
市商务局联系人:金刚 15247597789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联系人:包那申乌力吉 15504754477
2023年8月10日
关于开展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