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冯正杨等116人 (后附名单):
你在公园南片区域内(东至霍林河、西至铁路、南至九孔桥、北至碧水豪庭南门)涉嫌实施的未经审批私自建设建筑物的行为,本机关现已立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获悉送达地址,或与你取得联系后,你拒绝告知送达地址也不配合前往调查,导致本机关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文书,现我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 系 人:冷凯鑫
联系电话:18209370581
附件1:《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
附件2:《公告送达人员名单(第三批)》
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