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类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成效,进一步扩大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按照霍林郭勒市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霍林郭勒市“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随机一公开组发〔2023〕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4日-9月14日
二、抽查事项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9.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0.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规章制度检查;
2.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三)市税务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纳税人是否按期报送财务报表;
2.纳税人是否按规定使用发票;
3.检查纳税人是否按照“多报合一”的相关规定报送年报信息;
4.检查纳税人股权交易行为是否存在涉嫌未履行纳税人义务的行为;
5.检查同一法人名下是否同时存在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本市各类年报存续企业中抽取。
(二)抽取户数:16户。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配合单位,由配合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执法检查表,由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本次联合抽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实施抽查,并具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采取实地核查;
2.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执法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执法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完成录入、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请各待检企业准备相关材料予以配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志伟 1378945478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孟祥瑞 15848577663
市税务局联系人:魏嘉 15750586525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
2023年8月14日
关于对本市“多报合一”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 霍市监联发【202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