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3-04-26    上传人员:市场局     访问人数:27    

霍林郭勒市广大市场主体: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办政办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通知》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提升信用修复工作水平,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现我局就有关业务流程告知如下:        (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

(1)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材料:

①申请书;

②守信承诺书;

③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应报年度的财务报表。(承诺容缺,市场主体应承诺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齐,逾期未补齐的撤销准予信用修复的决定,恢复之前状态。)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材料:

①申请书;

②守信承诺书;

③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住所证明。(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市场主体应承诺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齐,逾期未补齐的撤销准予信用修复的决定,恢复之前状态。)

(3)因未在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材料:

①申请书;

②守信承诺书;

③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时限: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3.办理流程:

申请: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市场主体可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登陆公示系统 http://amr.nmg.gov.cn:58888/aiceps 提出修复申请);

受理:市场主体提交信用修复材料,由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受理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接收修复材料,明确是否受理信用修复;

审核:由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人员审核相关材料;

核准:由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人员核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相关修复数据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书;

②守信承诺书;

③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进行合规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时限: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办理流程:

申请: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市场主体可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登陆公示系统 http://amr.nmg.gov.cn:58888/aiceps 提出修复申请);

受理:市场主体提交信用修复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受理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接收修复材料,明确是否受理信用修复;

审核: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人员审核相关材料;

核准: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核准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修复数据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书;

②守信承诺书;

③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进行合规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时限: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准予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

3.办理流程:

申请: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市场主体可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登陆公示系统 http://amr.nmg.gov.cn:58888/aiceps 提出修复申请);

受理:市场主体提交信用修复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受理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接收修复材料,明确是否受理信用修复;

审核: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人员审核相关材料;

核准: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核准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相关修复数据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书;

②守信承诺书;

③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时限: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

3.办理流程:

申请: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市场主体可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登陆公示系统 http://amr.nmg.gov.cn:58888/aiceps 提出修复申请);

受理:市场主体提交信用修复材料,由标记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的市场监管部门受理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接收修复材料,明确是否受理信用修复;

审核:由标记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的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人员审核相关材料;

核准:由标记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人员核准,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相关修复数据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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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