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殖酸加工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成效,进一步扩大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文件精神,由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区域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6日-8月31日
二、抽查事项
(一)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4.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二)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兴安盟辖区与霍林郭勒市交界处8户腐殖酸加工生产企业中抽取。
(二)抽取户数:5户。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配合单位,由配合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执法检查表,由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本次联合抽查由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纳入跨区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实施抽查,并具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采取实地核查;
2.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执法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执法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检查结束后,要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认真做好对企业的检查信息录入工作。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示,确保公示率达到100%。录入完成后执法人员要将随机抽查检查表交到两地各自的市级信用监管部门存档。
(四)落实问题移交
对联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情节轻微的,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进行行政指导或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联合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以出函的形式将问题移交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并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依法立案调查或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后续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防止监管脱节。
请各待检腐殖酸加工生产企业准备相关材料予以配合。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志伟 13789454789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白图拉古日 15024854121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跨区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8号.pdf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