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办事处
莫斯台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22 15:35     访问人数:55    

莫斯台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根据《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贯彻落实通辽市《党委(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的通知(霍党办字〔201672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霍林郭勒市贯彻落实通辽市《党委(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的通知(霍意识形态组发〔20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

  (一)党工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举办1次意识形态形势政策学习会、报告会

  (二)党工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党工委应及时向市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

  (一)党工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各党支部参加。

  (二)开展定期分析研判,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三)开展专题分析研判,针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进行分析研判。

  三、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一)党工委要定期在本单位党员干部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每年在辖范围内进行1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不定期在街道社区进行一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

四、积极引导和风险防控制度

  (一)党工委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街道网评员队伍,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在发生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舆情事件时,应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五、意识形态管控处置制度

  (一)党工委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

  六、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一)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要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内容。

  (三)定期对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七、意识形态专题检查考核制度

  (一)每年由办公室牵头开展一次专题查。

  (二)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科室社区和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