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台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
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在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领导和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切实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科室社区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3.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辨别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整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2天以上集中学习。
5.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举办1次意识形态形势政策学习会、报告会,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洞察意识形态领域各种思潮和苗头动态,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6.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决策部署宣传好,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的主流展示好。
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
1.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根据上级和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4.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生,妥善处理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三、党工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清单
1.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工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2.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3.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动制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
4.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和监督考核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追责问责提出初始意见、建议。
5.做好意识形态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党工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每年对分管科室、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社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3.每年至少对分管科室、社区进行一次理论指导。
4.把分管科室、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