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办事处
莫斯台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22 15:41     访问人数:55    

莫斯台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守住阵地、清洁阵地,并不断传播好思想、传递好声音和传输正能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意识形态阵地是指各支部宣传政策、表达思想、传递信息、营造氛围的各种载体,主要包括宣传栏、标语、横幅、海报、网络、内刊、电子屏幕、新媒体、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2、各支部所有意识形态阵地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禁止各种违反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言行。

3、意识形态阵地由党工委统一规划、协调和管理,具体归口管理由各支部负责。

二、宣传栏的管理

1、宣传栏采取党工委统一管理与各支部具体管理相结合的两级管理体制。

2、宣传栏的使用应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支部指定专人对宣传栏进行具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宣传栏的整洁、美观;宣传栏的内容,各支部要严格把关,不得张贴各种商业性广告以及与政治形势教育、党的建设、办公信息、文化活动无关的宣传品;宣传内容要定期更换,遇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随时更换。

3、宣传栏的版面设计要图文并茂,美观大方,突出特色;文字要使用国家统一的规范字;内容要做到及时更新,严禁在宣传栏中出现思想不健康的内容。

三、标语、横幅、宣传牌、海报、广告的管理

1、各支部需要在辖区内张贴海报标语、摆放活动宣传牌、悬挂横幅等,必须提前把内容报经分管领导或包联领导同意,并说明时间、地点,经批准后,方可张贴、悬挂。

2、张贴海报标语,摆放宣传牌,悬挂横幅等只能在规定期限和指定地点,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和市容市貌,不得妨碍交通安全。

3、必须注意宣传物品的整洁、美观、安全,在规定的使用期满后,各支部立即自行撤除;若在使用期内遭受损坏致使宣传品不能再发挥作用或影响市容市貌的,要马上更换或收回。

4、所有宣传品的张贴与发布,必须报经分管领导或包联领导同意,并在指定的公告栏内张贴,凡未经审批布发布的皆为非法广告,必须去除。

四、讲座管理

1、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凡邀请外来人员开展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再向市委宣传部报备,审批时要审查活动的名称、主题、时间、规模等信息,对主讲人,必须了解其思想政治状况、专业以及主讲内容,涉及重大或敏感主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各支部要加强对讲座的过程监管,在活动进行中,如发现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要及时制止并消除影响。

3、切实做好讲座活动保密工作,严禁通过网络传送涉密信息和文件,涉及舆情、社情动态、宗教、民族、外交等敏感问题的调查,其数据、素材不得公开。

五、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的管理

1、街道微信公众号由街道直接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资讯推送、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各支部的微信公众号由各支部负责管理,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内容的发布及日常维护。

2、各支部微信公众号的内容须经负责人审定后方可发布;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不得承接商品宣传广告业务。

3、街道党工委及各支部所创建的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制度,公开发布和讨论的内容仅限工作相关事项,严禁在群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