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传时间:2023-10-31    上传人员:文联     访问人数:60    

全体党员:

根据八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文联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3月27日,八届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文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增强政治意识,系统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大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及时成立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党支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委员根据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凝聚起抓好整改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二)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研究、逐项分析巡察反馈意见,本着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针对巡察组提出的3大类10个方面的23项具体问题,制定了34项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方案,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层层传导压力,处处压实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方案全面实施。

(三)注重综合施策,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落实文联党支部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将整改的有效做法和改革措施固化为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文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一是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强。对市委下发的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文件,未向文艺协会、文艺工作者进行传达,未结合文学艺术界实际情况,安排部署相关落实工作。二是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重要讲话精神重视程度不够。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纳入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也未结合自身实际,对讲话中提到的“发挥文联组织优势,创新工作体系,做好对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群体的教育引导工作,以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体制形成不断出精品、出人才的生动局面”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梳理,并形成具体的工作思路、方法和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文联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总书记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在参加全国“两会”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项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政府工作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27日,召开文联二届二次全委会。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全国“两会”精神、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通辽市文联六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三是结合文联实际,研究制定了《市文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意见》《市文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并在文联二届二次全委会上向各文艺家协会进行了安排部署。

2.对《中国文联深化改革方案》落实不力。一是团结引导职能作用发挥不强。2017年至今,未建立思想政治引领长效机制,对文艺家协会会员进行常态化培训。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上树立不牢,未建立引领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长效机制。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文艺实 践活动上谋划不多,未建立主题文艺活动引导机制。二是联络协调职能不突出。对新文艺群体和普通文艺工作者的关注、关心、关爱力度不够。截至目前,我市尚未按要求构建新文艺群体联络体系,建设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建立“青年艺术家之友”工作平台。三是服务管理意识不强。推动机关干部下基层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对协会管理无制度性设计和安排,2017年至今未按要求创新直接服务文艺工作者机制、制定文联机关和协会干部下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建立服务基层评价反馈机制。四是自律维权职能缺失。在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引领时代风气和社会风尚作用发挥不强。如文艺界行业自律和行风建设不规范,未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文艺从业人员道德监督机制、会员退出机制、文艺维权体制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发挥团结引导职能作用。建立思想政治引领长效机制,对文艺家协会会员进行了常态化培训;建立了引领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霍林郭勒市文联“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作家、书法、美术、摄影协会,举办“我们的美好生活”主题文艺创作采风活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出更多的优秀文艺作品;建立了主题文艺活动引导机制,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文艺实践活动。二是切实发挥联络协调职能作用。结合我市文艺家协会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新文艺群体联络体系,制定了《霍林郭勒市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成立了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建立了“青年艺术家之友”工作平台,加大对新文艺群体和普通文艺工作者的关注、关心、关爱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意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文联直接服务文艺工作者机制、文联机关和协会干部下基层服务实施办法、服务基层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机关干部下基层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加强对文艺家协会的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管理的意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强化文艺家协会班子建设,建立了行业自律机制、文艺从业人员道德监督机制、会员退出机制、文艺维权机制。设立文联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和“霍林郭勒市版权服务站分站”,为协会会员进行版权登记,切实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

3.推动文艺发展繁荣,创作文艺精品不够有力。一是文化惠民活动单一。2019年至今,文联在组织“送欢乐、下基层”文化惠民活动时,所属6家协会仅有书法家协会开展“送春联”惠民活动,对各个协会的支持与关注不均衡,各协会活跃度差距较大。二是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不丰富。2019年至今规划和组织展览展示、专业培训、辅导讲座等各类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仅为2次。三是文艺创作缺乏规划引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数量偏少,缺乏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2019年至今文联所组织文艺创作16次,均无省级以上获奖作品。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丰富文化惠民活动。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确定每年至少举办各类文艺活动10次以上。引导作家协会,创作出版了长篇报告文学《漂泊》,刊发了《槐花》《都静的书房》等一批原创作品。开展“新春送祝福、文艺下基层”活动、“总体国家安全观”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举办了“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书画摄影展、“诵读新时代、筑梦新征程”——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诵读诗会、2023书香霍林郭勒系列活动暨“世界读书日”启动仪式。与市委宣传部、旅投公司合作,从历史沿革、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文化事业等几个方面,正在编辑霍林郭勒城市形象宣传册《印象霍林郭勒》。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2023年书香霍林郭勒系列活动暨“世界读书日”启动仪式。与市纪委监委、总工会联合举办“奋进新征程  清风伴我行——全市职工廉洁书画作品展”,征集作品125幅,拟于近期展出。二是制定了《霍林郭勒市文联关于深入开展文艺志愿服务的实施办法》,围绕“我们的美好生活”主题,开展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系列志愿服务——“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主题活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习语金句大家写”文明实践活动、“书法家为你写家训”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广大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强化对文艺创作的扶持和引领。制定《霍林郭勒市文联文艺创作规划(2023—2028)》,今年以来,出版了长篇报告文学《漂泊》,金恺撰写的诗歌《贺二十大召开》获得“雅集京华诗会百家”全国第六届百家诗会评选一等奖;沈保才撰写的《“要像保护长城一样保护好金界壕”》作品获得河北省“万里长城华夏魂”有奖征文优秀奖;杨文秀获得“弘扬传统美德 传承孝道文化——第三届鄂尔多斯市‘写给母亲的一封信’有奖征文朗诵活动”三等奖;韩殿龙、王淑兰、李玉红、卜永明、徐桂玲5位文艺工作者的作品入展“通辽市美术家协会山水画作品展”;韩殿龙、李金凤、刘克军、刘喜凤、石北奎张雪清等6位文艺工作者的作品入展“深入推进‘两个打造’构筑共有精神家园——通辽市美术作品展”。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不够精准。2021年仅开展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2022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存在以工作总结代替分析研判的情况,分析研判报告未能起到排查隐患、应对风险的积极作用。二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对于意识形态在网络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可能给主责主业带来的风险隐患认识不全面,2019年、2020年、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台账缺少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内容。落实网评文章任务不到位,未按时报送网评文章,无相关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的重视。研究制定了《2023年文联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文联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工作要点》,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开展风险排查,采取应对措施。二是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文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2023年文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将网络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纳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舆情情况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到位。三是认真落实网评文章任务。选优配强宣传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向市委宣传部上报2篇,今年以来,已累计向市委宣传部上报网评文章12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1年沿用2020年下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报告。2022年未按要求对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未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以致其他班子成员2019年、2020年和2022年未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要求,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市文联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市文联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2023年市文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进一步细化了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书记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按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要求,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半年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四是开展廉政谈话。修订完善《文联廉政谈话制度》,一把手按要求对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2.机关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物资采购政策执行不力。有1笔业务费未按通辽市财政局2020年2月20日下发的《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2021年12月7日胶装打印材料1000元。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有8笔超限额报销,合计金额11963元使用现金支付。2019年、2020年不符合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要求,超范围提取备用金2笔,共计13000元,用于单位零星支出。三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有3笔共计11361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签订承诺书,坚决杜绝使用现金支付、超范围提取备用金等同类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政策。组织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今年以来,文联各项业务费支出严格按照通辽市财政局2020年2月20日下发的《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行了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研究制定了《文联财务管理制度》,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细节管理,所有财务支出必须严格执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四是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霍林郭勒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未按规定支出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2019年、2020年市文联在未出版《霍林河》期刊的情况下,分别向霍林郭勒市财政局申请《霍林河》期刊5000元*4期,稿酬2600元*4期,合计项目业务费6.0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签订了承诺书,坚决杜绝预算不符合规定等同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聘请专业人员辅导,组织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学习预算法及实施细则,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要求财务人员要主动与财政局对接,按照最新相关预算编制政策和规定编制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严肃性和绩效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符合要求,截至目前党支部未设立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二是党务公开内容不全面。2022年未将党支部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与工信局协商,共用工信局党员活动室。二是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文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研究制定了《市文联党务公开制度》《文联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2023年文联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文联党支部2023年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方式和程序,积极运用霍林郭勒市党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党务公开栏等方式,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三是2022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2.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党支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到位。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无支委会讨论意见,党支部书记未签字;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未填写党支部意见和上级党工委意见;2022年未按要求对发展对象指定入党介绍人,也未将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握《细则》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二是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2022年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进行认真了重新梳理,完善了相关材料。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对照检查材料套用照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两名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措施雷同。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有5名党员对照检查材料出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语句,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解不深刻,未能充分把立德树人工作落到实处”“与少数民族教师交流”等。二是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查找有偏差,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有3名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重偏离主题,未按“五个对照”查找问题。三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存在以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对他人的批评不认真、走过场,1名党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他人批评意见沿用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批评意见。四是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严谨。2021年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按要求填写自我评价意见和党组织评定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从严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对材料套用照抄、严重偏离主题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走过场的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去改正问题三是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系列课程》第一期:《组织生活会》电教片,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四是完善相关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严重偏离主题问题,责令其围绕“五个对照”要求重新撰写。对未按要求填写自我评价意见和党组织评定意见的进行了补充完善。五是对今后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专题研讨、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出现照抄照搬、偏离主题、以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切实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下一步,文联党支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为抓手,认真履行党支部主体责任,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开展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继续深化整改成效,做好持之以恒、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推动文联各项工作得到新的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5—7966286;邮政信箱:029200;电子邮箱:hswenlian@126.com

 

 

 

           中共霍林郭勒市文联支部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