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街办发〔2023〕33号 签发人:石星
关于印发《宝日呼吉尔街道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宝日呼吉尔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认真学习预案内容,积极开展地震工作,当辖区发生地震事故时及时准确应对。
附件:《宝日呼吉尔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宝日呼吉尔街道办事处
宝日呼吉尔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6日印发 |
2023年1月16日
宝日呼吉尔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震应急工作,促进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同时提高针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工作水平,使街道辖区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在地震发生时能高效有序的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震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通辽市地震应急预案》、《霍林郭勒市地震应急预案》等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辖区内的地震灾害事件,相邻辖区波及我辖区的地震灾害事件及其它地震事件。
四、工作原则
地震应急工作由街道防震减灾工作小组、街道平安建设办负责日常工作,实施“包联制度”“网格化”管理,层层布控的原则。在地震灾害发生后,街道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辖区地震灾害事件。同时派出街道突发事件义务救援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各社区、各网格监测员、联络员、信息速报员,按照职责分工、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同时动员全辖区居民的力量“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做好各项抗震减灾工作。
五、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和防震减灾义务救援队
1、成立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在破坏性地震或临震地震发生后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减灾工作。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王莹(宝日呼吉尔街道党工委书记)
电 话:15947051177
副组长:石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电 话:13754150135
成 员:孟庆学(宝日呼吉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华艳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杜祥波(宝日呼吉尔街道纪工委书记)
苏 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呼格吉力图(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白雪松(宝日呼吉尔街道宣传委员)
姜淑敏(宝日呼吉尔街道兴发社区书记)
王建月(宝日呼吉尔街道红石社区书记)
斯琴高娃(宝日呼吉尔街道北站社区书记)
闫大航(宝日呼吉尔街道景山社区书记)
肖 杰(宝日呼吉尔街道滨河社区书记)
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联络员:曹艳杰。地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辖区内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防震减灾小组实施“包联制度”“网格化”管理。
为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实施包联制度。街道领导班子分成五组(苏畅包联北站、华艳斌包联红石、呼格吉力图包联滨河、呼格吉力图包联景山、白雪松包联兴发),以包联的形式进驻社区,督促抗震减灾和动员工作。“网格化”管理,细化工作分工,层层联防。根据街道防震减灾小组的要求,街道为大网格负责指挥中网格和小网格工作,同时负责汇总分析上报抗震减灾工作。中网格为社区书记,负责监督和管理小网格工作同时将地震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动态及时上报大网格(街道),小网格(社区49个网格组)负责及时将地震的宏观动态信息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是各自管片的防震减灾信息员(速报员、宏观信息员、宣传员)。
2、街道防震减灾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本预案,对抗震救灾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指挥。
(2)组织地震现场指挥,统一部署现场抢险救灾,震情监测,灾情评估,制定震区紧急管理办法和非常措施。
(3)及时向市政府汇报震情、灾情提交救灾工作报告。
(4)统一安排调用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
(5)组织接待慰问团或救灾组织、接收分配救灾物资。
3、地震灾情速报员职责
(1)负责社区信息员的业务培训,一旦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能够及时收集或了解到地震灾情。
(2)努力提高地震灾情速报业务能力,增强责任心。
(3)一旦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及时了解和收集地震灾情情况,及时向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速报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有感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地震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物、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或破坏、对当前生产的影响程度以及家庭财产的损失情况,地震对社会产生的综合影响(如社会组织、社会生活秩序、生产秩序受破坏及影响等地震灾情。
(4)破坏性地震灾害或城镇显著地震发生后,地震灾情速报员通过当地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尽快了解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震后40分钟内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及时迅速报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初次灾情速报后应继续深入了解灾情,发现新情况,及时向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速报灾情动态信息。
4、地震宏观信息员职责
(1)与辖区社区信息员保持联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地震宏观异常现象。
(2)学习和掌握一定的地震知识,努力提高防震减灾工作业务能力和增强工作责任心。
(3)发现或接到地震宏观异常报告后,立即到现场调查了解核实异常情况,分析判断异常的原因,及时上报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5、防震减灾宣传员职责
(1)学习和掌握有关防震减灾知识,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2)在当地发生地震谣传或误传事件后,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的稳定。
(3)开展农村牧区和居民建房抗震设防知识,提高住房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6、组建街道抗震减灾义务救援队。确保第一时间对居民生命财产进行救护减少损失,成立地震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震后抢险救援灾民安抚等事项:
组 长:王莹(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石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孟庆学(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杜祥波(街道纪工委书记)
华艳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苏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呼格吉力图(街道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白雪松(街道办事处宣传委员)
成员为街道全体干部职工。
街道抗震减灾义务救援队任务:
1、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针对辖区居民普及地震安全知识。进行地震、余震及次生灾害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地震区域存在的隐患。
2、熟悉责任区各类安全隐患情况,开展救援演练及紧急自救逃生技巧演练,做好辖区内日常执勤工作。
3、管理和维护街道辖区内各类应急器材设施。
4、辖区内发生地震或临震事故时迅速投入救护,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保护事故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六、成立抗震减灾工作小组
1、震情监测预报及震害评估组
组长:华艳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电话:15204847640
组员:平安建设办公室、社区各小组成员。
职责:监视余震活动,快速落实异常上报,提出防范对策,传递震情通报,开展震害调查,按规定时限,协助有关部门汇总震害快速评估,并协助相关部门提出建筑物防灾安全鉴定意见。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石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电 话:13754150135
组 员:街道义务救援队、城市建设办及社区各组成员。
职责: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国家重点财物事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运输、救灾物资、药品,负责震区水利、电力、供水、排污设施的抢险修复,保证抗震救灾指挥系统和灾区用水、用电等,负责各类易损建筑物抗震加固的指导及其重点的规划工作,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
3、通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
组长:苏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电话:16604752810
组员:党政综合办公室成员
职责:实施多种通讯工具并用,保障街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被破坏的设备和线路,尽快恢复震区通讯畅通,紧急调动车辆,保障指挥部的各项应急用车,组织抢修被破坏的铁路、公路、桥梁,负责运输救灾人员、伤员(与医疗卫生部门配合)、救灾物资等。
4、物资供应组
组长:杜祥波(街道纪工委书记)
电话:15147564868
成员: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
职责:负责各种救灾物资及灾民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调运、分配和供应,配合民政工作组做好国家、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转运和救灾物品的分配。
5、民政工作组
组长:呼格吉力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电话:18247555680
成员:民兵连、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
职责:负责震区灾民的疏散、安置、吃、穿、住等。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物资,做好灾民的转运、安置和死难者的善后工作,负责接收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求助物款。
6、医疗卫生组
组长:孟庆学(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组员:城市建设办及各社区驻地卫生所负责人
职责: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抢救医治病员。负责病员的转送和安排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食用水源、食品等。防止和控制疫情,负责筹调、运送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
7、治安保卫组
组 长:孟庆元(宝日呼吉尔街道派出所所长)
组 员:各社区片警治安负责人
职 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指挥部门及要害部门的安全。监视灾区火灾的发生,负责扑灭已发火灾,抢救受灾人员和物资。
8、宣传报导组
组长:白雪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电话:13739947875
组员:党办、社区抗震减灾信息员及宣传干事
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宣传和平息地震谣传,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9、财务管理、保障理赔组
组长:王莹(街道党工委书记)
组员:财务办公室人员
职责:负责集合统一管理抗震救灾清查、承办向市委、市政府申请救灾清查及向国内外请示援助计划。协助震灾评估组开展震害调查,确定投保灾情并及时给予赔偿。
七、破坏性地震类别及震灾大小
破坏性地震可分为四类:一般破坏性地震、中等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强烈破坏性地震。
1、一般破坏性地震:指辖区内发生5级以下(不含5级)地震造成轻微破坏性和个别人员伤亡。这类地震发生后,其应急工作由街办统一安排布置,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2、中等破坏性地震:指辖区内发生5-5.7级地震造成的数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下。此类地震发生后,其应急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街办紧急动员,实施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3、严重破坏性地震:指辖区内发生6—6.9级地震(或邻近县区发生7级以上地震),人员伤亡在数十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5千万元之间。此类地震发生后,其应急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街道办事处紧急动员,全面实施应急预案,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
4、强烈破坏性地震:指辖区内或邻近县(区)发生7级以上地震,人员伤亡百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近亿元。此类地震发生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实施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八、应急策略
1、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及时将震情、灾情报告市政府及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街道立即召开街道防震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2、中等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中等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街道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政府、街道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街道救灾工作。
3、严重破坏性地震或强烈破坏性地震预报发布后或突然发生后,街道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迅速将震情、灾情报告市委、市政府,请求支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组织临震和抢险救灾工作。
九、临震预报与应急工作要点
1、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和临震应急期间由市政府决定并公布。街道在市政府领导下根据预报划定的地区和地震类型,立即决定实施各自有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并对应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事项快速进行协调部署。
2、在临震应急期,抗震减灾办公室在市政府、市地震局的领导下对实施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并进行强化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地震局报告震情动态。同时抓紧组织现场监测、考察、灾害评估队伍,准备随时行动,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3、在临震应急期,街道有关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平安建设办)要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临震预报发布后,街道在市政府领导下要尽快做好人民生活、救灾物资准备,并根据预报地震的类别进行必要的人员避震撤离工作。
5、临震应急期一旦发生地震谣传,街道防震减灾小组要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十、震后应急工作程序与要点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
1、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监测评估组要在半小时内将收到的地震参数(震级、发震的时间和微观震中)报告市地震局、市政府并通报给街道各科室。
2、震中所在社区、驻地单位在接到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的信息后,应立即实施其应急预案,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处理地震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并将灾情、救灾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地震局。
3、监测评估组,在震后1小时立即进行地震及灾害的科学方案。
4、街道在得到震情、灾情报告后,根据应急预案,要及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救援对策,并现场指导和帮助抗震救灾工作。
5、街道安全办要加强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及时将落实异常情况报告市地震局。
6、在救灾工作基本完成,接到不会再有破坏性地震发生的通知后,要向灾区公众明确宣传应急工作结束,应急期一般在10天之内。
(二)中等破坏性地震
1、中等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监测评估组同市地震局在半小时之内将得到的地震参数报告街道。同时要强化震情跟踪与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将收集到的震情发展趋势和地震类别制定结果报告街道和市政府。
2、监测评估组配合市地震局组织地震现场工作组,并在震事1小时内开展烈度调查、灾情评估和现场震情监测工作。三天内完成震灾快速评估并报告街办和市政府。
3、街道在得到震灾情况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全面或部分实施应急预案,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统一组织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根据救灾需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救援要求。
4、街道在接到震情和灾情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问题:
(1)听取监测评估组和有关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的情况汇报。
(2)根据震情和灾情,决定紧急动员抢险救灾的范围、规模,宣布有关区域进入震后应急期,应急期为10天以内。必要时,街道报告市委、市政府批准,延长时间。
(3)立即成立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4)部署街道各部门的对口救援工作同时街道领导率队慰问灾民,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5、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应迅速处理以下工作:
(1)根据震情和灾情成立各应急工作组。
(2)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监测评估组迅速赶赴重灾区开展工作。
(3)部署辖区义务救援队及社区诊所组成医疗队迅速前往灾区进行救护,降低损失。
(4)草拟给市委、市政府的灾情初步报告和请示支援报告。
6、各应急工作组,应首先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抢救被压人员和死伤病员的处理救治和运送安置工作。
(2)严肃控制火灾、易燃、易爆、易毒物,及时扑灭已发火灾,制止有害气体的泄漏。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供电、供水设施。
(4)尽快修复被损坏的道路、桥梁,优先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伤亡、病员的转移。
(5)加强治安、保卫,打击不法分子,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6)加强宣传,及时制止和平息各种谣言,安定人心,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和强烈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和强烈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立即全面实施应急预案,强化本预案中关于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工作,全面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震害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同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将震情、灾情报告市委、市政府并请示紧急救援。
2、街道在市委、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抗震救灾。
3、做好接收外援和慰问团工作。
4、街道在地震发生后,除了全面实施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外,应及时将震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十一、说明
1、本应急预案规定了街道有关科室在地震应急活动中的职责,在执行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密切配合。
2、根据地震灾害预测,街道各部门、各居委会、驻地各单位,均应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各自的实施预案,完善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3、街道辖区发生严重或强烈破坏性地震时,市地震局将指示和帮助辖区街道的应急工作,实施紧急救援,其工作衔接和配合问题,按《霍林郭勒市地震应急预案》中有关规定执行。
4、震后灾区的生产自救等重要问题,在地震应急期宣布撤销后,按照有关规定,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街道配合工作。
5、应急期的震情、灾情速报按《霍林郭勒市地震应急预案》执行。
6、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督促检查落实并负责解释。
7、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