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档案馆 开启档案服务工作新篇章
上传时间:2023-11-28    上传人员:档案馆     访问人数:16     文章来源:     

霍林郭勒市档案馆

开启档案服务工作新篇章

市人民法院档案室存在陈旧、老化、半地下室漏水等问题,现已无法满足档案保管要求,致使档案处于危险状态,市委办公室、档案馆、法院采取抢救措施。档案馆启动首家档案寄存服务,填补档案馆档案寄存服务空白。

6月15日上午,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刘哲华到法院调研指导档案工作。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胜,市委档案局局长刘志,市档案馆馆长刘伟华陪同调研。调研中,市人民法院对1982年至2015年,诉讼卷宗档案向档案馆提出寄存申请。



(档案调研)

 

我馆在与市人民法院确认寄存方案后,6月19日,派工作人员到法院了解档案实体情况,并解答档案员工作中的实际问题。6月27日,市人民法院成立档案工作清点小组,清点梳理诉讼档案的档案数量,逐一进行编目与实体档案的核对清点工作。为保证核对清点工作顺利开展,我馆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法院进行清点工作及目录与实体档案抽查。并对拟寄存档案进行实际测算,测算清点时长、上架档案使用密集架数量。

清点整理)

经过42天的档案清点工作,档案目录与实体档案相对应,共计清点了30348件(40773册)诉讼卷宗档案,符合装箱条件。8月8日,市人民法院开始将档案下架装箱,档案按原有序号排序,依次装入标准的纸盒中,并及时将每箱档案进行编码,方便档案进馆后排列上架。8月16日下午,市人民法院对寄存档案依次装车运往档案馆,法院工作人员提前对档案运输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划,运输过程按既定路线运输,每辆车安排工作人员押送,确保档案安全到达。当天,市档案馆接收寄存档案第一批次共计85箱。8月29日,档案馆接收剩余档案共计40箱。

 

(档案运输)

为方便寄存档案保管和利用,将寄存档案入库一楼库房。

(档案入库)

档案入库后,8月17日,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按照原档案室的上架情况,依次拆箱并将档案上架。



(档案上架)

下一步,市档案馆将严格执行档案“九防”要求保管好寄存档案,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寄存档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