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辽市审计局2018年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8年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市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审以及通辽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大主题,重点加强对国家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坚持把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维护地区经济安全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各项审计任务始终,抓好审计质量、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利用三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生态环保政策落地、防治污染措施见效等方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重大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查深查透。要注重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的揭示,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我市经济安全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整合资源,强化统筹。在上级审计机关统审项目的组织实施上,按照通辽审计局的“四统一分”原则,统一计划、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统一时限、分别实施。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确保审计效率和质量。
(三)应审尽审,全面覆盖。审计项目安排要注重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在一定周期内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组织实施审计时,要注重创新审计管理模式与审计方式方法,把握审计工作强度,从严控制现场实施时间,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坚持数据先行,着力加大各类数据的集中和关联分析力度,精准定位、精确实施,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一)开展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持续推进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和“放管服”改革,重点聚焦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揭示和反映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典型事例,促进各重大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和不断完善,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
组织方式:全国统审项目,按照通辽市审计局的时间进度安排,以“上审下”“同级审”和“交叉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实施。由审理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向通辽市审计局金融外资科报送审计报告。
(二)加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力度。
1.对市财政局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一切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一切支出均应按预算花钱”为依据,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重点关注市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规范性,关注财税政策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体制运行、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同时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必要延伸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履职尽责。
组织方式:由财税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4月份开始,6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市地税局税政执行、税费征管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缴及税政执行为目标,重点关注税收计划完成情况,税收政策、征管制度执行情况,关注有无超越权限减免、缓征预征税费等问题。
组织方式:由财税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4月初开始,6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3.对我市截至2017年末政府性债务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揭示我市截至2017年末政府性债务规模、增幅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加强债务管理和如何化解政府性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提供有效服务。
组织方式:财税股组织,各业务股室配合统一实施。
审计时间:6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受市委组织部委托,2018年霍林郭勒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市本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等20名科级(包括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时间范围严格遵照市委组织部委托确定的具体时间执行,任中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委托书确定的开始时间到审计进点时间,凡是涉及的重大事项可以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截止日。
1.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各相关业务股室分别实施。
2.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市总工会等4个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和调整、批复和资金拨付、支出及其效益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3月底开始,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专项审计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用好建设资金、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推动保障性住房持续运行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城镇保障性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和棚户区改造、安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此项目为审计署统审项目。由审计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我局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参加,采取上审下、同级审、交叉审等方式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社保股牵头组织。
审计时间:2018年11月下旬开始实施,2019年4月下旬提交审计报告。(具体时间以通辽市审计局安排为准)
2.对我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医疗改革成果真正惠及百姓。摸清新农合机构设置、新农合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情况。揭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运行,针对新农合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组织方式:由通辽市审计局社保科统一组织,抽调人员配合通辽市审计局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通辽市审计局安排,具体时间待通知。
3.扶贫资金与涉农涉牧整合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检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揭露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突出“精准”,检查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突出“安全”,检查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三是突出“绩效”,检查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促进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和扶贫资金及项目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按照通辽市审计局“五统一”的原则,我局抽调人员配合通辽市采取“上审下”的方式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实施,11月上旬提交审计报告。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在保持和扩大投资审计现有覆盖面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审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和规范工程管理,促进节约政府资金和提高资金效益。2018年重点对中蒙医院(二期)、综合文化中心、六十栋棚户区改造等工程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审价中心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项目的申报情况进行。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管局领导必须靠前指挥,严把质量关。对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并参与审计项目各阶段工作,抓好审计现场的控制工作。
(二)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按要求完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三)认真做好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各相关股室应当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内容,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分工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等。
(四)加强计划执行全过程管理。各审计项目组织单位要紧扣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强化组织指导、协调和审计现场质量控制,包括碰头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及时解决和答复各审计组遇到的问题,各实施单位要充分利用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完整、及时录入计划安排、任务分解、项目进展、经费投入、审计工作量和审计成果等。
(五)加强审计项目工作总结。审计项目完成后,各审计组应结合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分析评估审计目标实现、审计重点把握、审计程序遵循、审计方式方法创新和审计投入产出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审计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不管是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还是专项审计,都要形成综合报告,反映总体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