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社区全面建立实行“党员三日”制度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员学习教育经常化、作用发挥常态化和激励关怀长效化,按照《关于全面建立实行“党员三日”制度的通知》,结合南苑社区实际,决定全面建立实行“党员学习日、党员奉献日、党员关爱日”(以下简称“党员三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三日”时间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党员学习日确定为每周三下午;党员奉献日结合相关实际工作全年不少于7天;党员关爱日确定为“七一”建党纪念日。
二、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党员学习日。以集体学习为主要形式,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知识点、党的重要文献刊物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形势任务、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或有关主题活动文件精神;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党员奉献日。以党员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开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活动。结合本社区相关业务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三)党员关爱日。以走访慰问为主要形式,开展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党内关怀活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宣传党政政策、了解党员思想和生活情况;开展解决困难活动;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传帮带”作用发挥出色的党员,予以党内表彰、树立先进性典型。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员三日”制度是我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制度设计,是规范基层组织生活、从严管理教育党员的有力抓手。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奉献、关爱活动。
(二)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开展“党员三日”活动的方式,做好与“三会一课”统筹安排;注重与“立足本职岗位争做优秀党员”“我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作贡献”等主题活动深入融合,做好工作统筹,实现相互促进。
(三)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党员三日”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详细记录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和党员表现,建立台账。党支部书记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跟进推动、亲自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