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林郭勒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通过“三化”不断推进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一是将民族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霍林郭勒市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霍林郭勒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明确民族工作“谁来干”、“干什么”和“怎么干”。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民族政策理论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提高全市领导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什么是民族工作”、“为什么要做好民族工作”。三是把民族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专题培训班”、“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明确民族工作“怎么干得对”、“怎么干得好”。
二、亮化目标任务。一是以“一周两月”活动为契机,制定方案,动员启动,丰富载体,发动各成员单位,以发放资料、制作短视频、主题宣讲、悬挂展板、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二是建立三级民族工作网络,各苏木街道均已配备统战委员,并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23个嘎查村(社区)均配备民族工作联络员,做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族工作格局。
三、细化工作举措。一是统筹抓好线上线下宣传。录制民族团结主题短视频2部、在迎宾大道和霍林郭勒广场等地悬挂展板10余处、在公交车、出租车车载显示屏和政府大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精心组织举办政策宣传、知识竞赛、研学共进、文化惠民演出、民族团结杯职工球赛、各族青少年夏令营活动以及演讲比赛、进学校图书捐赠等各类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系列活动40余场。三是组织选派精干力量赴四川、广西、赤峰、兴安盟科右中旗、通辽市及各兄弟旗县,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学习考察和专题培训,增强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四是印发《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民族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点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将民族工作知识宣传进万家,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文/孟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