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自治区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通辽市共10个单位被命名,其中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两家单位获此殊荣。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突出“一条主线”,贯穿“四个重在”理念,创建“警心浇铸同心圆 藏蓝守护石榴红”品牌,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到公安机关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族和谐职责使命的全过程,推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为守护北疆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建设贡献了霍市公安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凝心聚力,思想引领,畅通渠道,搭建平台,促进融合,共同进步”思路为抓手,创建“红石榴”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品牌,开展“税务蓝描绘石榴红”系列活动,打造成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团结、推动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税务力量。
霍林郭勒市将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宣传示范单位先进经验做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奋力谱写霍林郭勒市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文/吕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