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园林绿化中心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上传时间:2023-12-14    上传人员:园林绿化中心     访问人数:34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2. 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投向支出;

3. 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

4. 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的制度;

5.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

6. 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按照要求,确定需进行征求意见的重大决策;

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2天通知班子成员;

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

5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

6会议应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7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决策规则

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领导班子通报。

3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5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6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征求意见的原则和程序

1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事先征求意见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讨论的原则;

4坚持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

5坚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2、征求意见的程序

1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征求意见由党组织集体定,由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由承办领导或室负责组织,并作好记录

2征求意见视情况可邀请全体工作人员或群众参加

3征求意见后,承办领导及室应如实、全面、及时形成报告,作为党组织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在决策中未被采纳的,承办领导及室应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解释。

4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异议,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无异议,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5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