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
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八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6月25日,八届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5日,第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对于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的6类17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未完成整改2个。
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一是未按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未按要求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对宏观经济政策不能及时掌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财政局理论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8次,交流研讨3次,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9次,交流研讨1次,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专题学习及交流研讨。二是汇编下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对习近平经济思想开展学习,已将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并计划在学习完成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举措。
2.党组履行核心职能力度不够,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对预算编制工作不重视。二是对非税收入统管力度不够。三是对决算编制工作把关不严。四是发挥政府采购监督职能有缺失。五是绩效目标管理弱化,对全市预算绩效指标填报监管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财政局每年都组织专业的财务培训,让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更加准确地理解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含义和使用方法,提高财务素养。规范科目使用:我们将财政部发布支出经济分类书发放到每个预算单位,明确每个科目的适用范围和填写要求,严格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按照规范使用。建立监督机制:财政局监督工作对预算单位进行定期监督,确保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准确无误,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二是梳理以前的非税收入的档案,校外培训费于5月17日已上缴;对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缴款书使用不规范,填开要素不齐全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单位按规范正确填写电子票据,以后将杜绝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问题。对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中部分单位人员更换后,基础信息未更新问题,要求及时更新联系人。要求非税收入各执收单位,及时按时限上缴非税收入,形成一个长效化机制,严格审核,杜绝各种问题再发生。三是2022年度使用基本户存款支付以前年度保险滞纳金等0.6万元形成实际支出,决算时以当年财政实际拨款数为基数填列,所以形成差额0.6万元。以后年度以实际发生额填列决算,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职能,转发通辽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云平台预警信息处置的通知》;每周一上午组织各采购当事人参加通辽市统一开展的采购政策线上培训;充分利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的监督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功能,实现对采购项目全流程监管。五是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受疫情影响,各预算单位目标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导致目标申报质量不高,绩效审核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高质量的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3.落实执法监督责任不严格。一是对全市代理记账机构监督和规范不到位。二是督促整改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0月10日已下发整治通知霍财字(2023)196号文件,要求各代理机构开展自查,并于10月20日前由代理机构向财政局提交自查报告,根据报告进行规范整治。二是责令睿邦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整改,现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备案。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国资委制度体系不健全。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尚未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霍林郭勒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第二条明确规定:“霍林郭勒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霍林郭勒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牌子,在《霍林郭勒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业务股室包括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该股室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主要职能为承担工信、能源、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国资股只是财政局的业务科室,没有独立的国资委机构。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应由通辽市财政局制定,各旗县参照执行,待通辽市级出台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后,我局将参照制定,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台《霍林郭勒市行政事业单位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霍林郭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霍林郭勒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及时督促涉改单位按资产管理办法划转资产,单位进行成建制划转的,在划转后仍然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单位进行合并或分立的,应当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划转情况,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确认或转销相关资产和负债,同时调整净资产和相关结转结余的账面余额;单位进行转企改制的,改制后成立的企业应当设立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单位进行非转企改制的,仍然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进行会计处理。2023年已印发《霍林郭勒市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划转办法》,并完成督促职能,因资产划转工作主要由机构改革单位或接收单位主动开展方可完成,国资部门在此过程中主要负责监督管理,现因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尚有14家企业未完成划转。
5.防范化解意识形态、民族工作领域风险责任意识不强。一是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认识不足。二是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三是意识形态实体阵地管控不严格。四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够深入。五是未把党的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意识形态领域制度,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与班子述职;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定期研判;重新调整局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在分管领域适时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已将错误宣传材料拆除,建立财政局对外宣传制度,宣传材料经三级审核后方可发布。四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2023年度学习计划;建立财政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导小组;按时开展学习宣讲等系列活动。五是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时召开民族工作专题部署会议,每年将上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本年度集体学习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
6.内控制度制定走形式。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内控制度建设,及时更新财政局内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二是发布相关文件时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发布;三是把完成内控制度建设作为财政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和工作质量;四是对现有制度及时进行梳理完善,印发全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一是报销会议培训费不规范。二是私车公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培训会议相关签到手续和会议照片因保管原因已无法提供,可附通辽市会议文件,同时,加强对《通辽市本级会议管理办法》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二是已收回2018年报销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过路费及燃料费1515元。三是加强对《霍林郭勒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并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报销接待费用。
8.作为全市财务监督部门,对自身工作管理欠缺。一是账实不符、账账不符。二是公务支出监控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账实不符、账账不符问题,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收入662482.82元与经费支出1282050.00元均未结转,导致财政拨款结转余额相差619567.18元。未结转的财政拨款收入662482.82元和支出1282050.00元直接转入2018年相应科目年初数,2018年年末全部结转完成。2022年财务系统更换,本年盈余分配1475605.78元未结转至累计盈余中,已于2022年12月31日做完调整。2018年明细账中13549.62和2019年1674.74元为缴纳的2017年退休、调出职工补发的绩效工资及带薪休假产生的个税,形成贷方余额合计15224.36元,已于2021年9月全部收回,整改完成。2021年由于系统提取数据有误,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与总账货币资金不符,2023年5月已对数据进行更正。二是已经通知并于2023年10月开始执行公务卡结算报销差旅费。三是经过核查,2020年8月购买自动装订2300.00元,已于2023年10月补记入账。经确认防盗门支出不需纳入固定资产,今后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9.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一是未按要求讲授廉政党课。二是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三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书记讲党课相关事宜,2023年已讲授廉政专题党课2次,其中书记讲廉政专题党课1次,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次、廉政主题党日活动1次。二是2023年已对环节干部和重要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梳理,形成廉政风险点排查材料26份,并在今后工作中持续开展此项工作。三是加强“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已与分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023年已组织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已开展谈心谈话50余人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
10.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一是个别支出未开会研究。二是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三是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梳理完善财政局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严格参照执行。二是坚决贯彻执行末位表态制,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做到大额资金无记录不报销。三是梳理完善议事制度,如实记录会议情况,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二是支部会议未按要求召开。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3年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按要求召开支部会议,讲授党课,2023年已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6次、党课3次,今后会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培训学习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12.基层党建工作薄弱。一是党支部换届不及时。二是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四是党员档案管理不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3年于年初制定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时将换届工作纳入并作为重点,2023年5月19日财政局党支部已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基层党支部每三年换届一次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二是2023年已按要求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三清单、一台账”。三是已按要求开展“三位一体”党员教育积分管理工作,并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加强党建工作资料管理,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按照发展党员手续台账整理党员档案材料统一由支部保管并设立党建材料存放专柜,发展党员档案由支部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3.党组持续推进整改的劲头有所松懈,落实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不到位。一是往来款清理仍不到位,至今剩余174.62万元未清理。二是违规津补贴收缴不足,至今剩余7.01万元未追回。
整改结果:尚未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政局(含非税收入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其他应收款已整改完成57.32万元,账面余额为117.3万元。财政局机关存在5笔未能收回资金,合计金额146,704.38元;非税收入管理局存在3笔未能收回资金,合计金额2,1400.00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存在27笔未能收回资金,合计金额1,007,912.08元,总计金额1,176,016.46元。二是违规津贴应收回575300.00元,实际收回541200.00元,未收回34100.00元。今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杜绝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14.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情况。一是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意识不高。二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能力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意识形态领域方面制度,重新调整局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与班子述职,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定期研判。二是及时组织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三是加强对局机关微信、抖音、快手等账号管控,发布内容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统计我局干部职工自媒体账号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加强管控,及时组织干部职工按要求开展网评工作。
15.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情况。国资委鼓励和支持地方企业以独立投资、合作投资、要素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能源开发方法不多,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能源项目投入,国资委年初到目前,向电投注资1300万元用于新能源开发。投入专项债券2亿元与国能合作5万离网型光伏项目。二是将能源建设事项纳入国资委年度工作计划。
16.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加强民族政策学习和民族工作推进,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纳入集体学习必学内容。二是按计划开展民族理论政策专题党课、理论测试、专题研讨。三是将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并将三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列入集体学习计划。
17.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情况。2021年未结合单位实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2023年已开展民族工作专题学习1次、民族工作知识测试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体活动1次、书记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一次,今后会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0475-7923430;电子邮箱hlhczjbgs@163.com
中共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1月24日